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長賽弗丁今天宣布,16種食品列為屠妖節統製品,有效日期從11月3日至9日。

他說,這些統製品包括活雞、標準凈雞(含內臟)、超級凈雞(不含內臟)、本地和進口帶骨羊肉、進口進口帶骨綿羊肉、雞蛋、番茄、椰子、椰絲、大蔥、馬鈴薯及扁豆。


賽弗丁今天出席貿消部常月集會後,在記者會作出宣布。

他說,這項措施將根據違反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在大馬半島91個區域、砂拉越32個區域、沙巴27個區域及納閩1個區域落實。

賽弗丁目前部分商品物價稍微上漲,但並非由於銷售及服務稅的影響,反之是由於外匯波動和需求與供應所致,例如進口扁豆和雞蛋供應。

他提醒商家遵守統製品價格管制計劃的規定,若商家以超過頂價售賣上述統製品,一旦定罪,個人可被罰款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或被開出最高5萬令吉的罰單;至於違規公司則可被罰款最高50萬令吉,或被開出最高25萬令吉罰單。


他說,沒有為統製品放粉紅色價格牌,與其他產品區隔的商家,個人最高可罰款1萬令吉,或被開出最高5000令吉的罰單;公司則可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被開出最高1萬令吉的罰單。

文:透視大馬https://www.themalaysianinsight.com/chinese/s/1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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