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說儘管1MDB經常受到批評,但它對國家的貢獻不可置疑。


1MDB對國家有貢獻? 納吉舉例,1MDB出資27億,協助皇家空軍遷移空軍基地,並貢獻8億以在梳邦建立兩個軍營。


1MDB本身當然沒有這筆資金,這筆資金從何而來?是從雙重融資而來。 當年搬遷位於吉隆坡的空軍基地,就是為了要打造大馬城。 搬遷成本估計27億元,扣掉土地價格16億,政府給予公司補助(grant)11億,但公司又發行了一批24億元回債,意即公司獲取資金共35億元。

納吉曾不經意透露,搬遷成本27億,建營成本8億,加起來恰好35億元,就是1MDB籌資24億加政府補助11億的總數。 我說雙重融資,因為一塊地可以獲得政府撥款(11億)又向外籌資(24億),這就有點詭異。

現在,照納吉的說法,總值35億元的資金,是不是都全給了「全包式合約」(turnkey project)的「承包商」,也就是武裝部隊基金(LTAT)的子公司PPHM(Perbadanan Perwira Harta Malaysia)?

但,該「全包式合約」價值只是21億,6億(27-21)是誰的利潤,1MDB或LTAT? 1MDB脫售大馬城60%股權給IWH-中鐵財團的價格是74.1億元,但中鐵向香港交易所彙報的價格只是52.8億元,為什麼會有21.3億的價差?

當時我就有估計,那是因為中鐵不願承擔回債(24億)和搬遷(27-16=11)的pro rata成本,何謂pro rata?

就是35億成本的60%,即21億。 記得嗎,和IWC-中鐵的協議後來被財政部/1MDB單方面宣布告吹,原因是該財團沒有履行一些付款的先決條件。 是哪些付款先決條件?

如今看回頭,大有可能就是這筆21.3億元的差價,原因很簡單,就是中鐵不願承擔大馬城的回債和搬遷成本。

潘儉偉曾經質問,既然1MDB將大馬城60%股權賣給了IWC-中鐵,價值74.1億,1MDB是不是應該將政府的11億元grant還有16億土地成本歸還給政府?

財政部在國會卻答說,大馬城的27億搬遷和提升費用,其中11億由政府承擔,因此,「沒有盈餘退還給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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