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6日訊)警方最新消息指出,案中的岳婿2人今早已被警方傳召,接受調查。



消息稱,兩人分別於早上9時許及11時許,被傳召到警局接受調查,青年在中午時分獲准離開,但涉打女婿的男子被警方繼續還押,接受進一步的調查。

砂刑事罪案調查組主任梁順貴高級助理總監受詢時證實,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4條文(持械傷人)罪名調查。


另一方面,該「岳父」或將在明日被帶上推事庭申請扣押,深入調查此案。

古晉警方一名發言人證實,在該視頻中被暴打受傷的青年(30歲),今日上午有到警署,但拒絕向警方報案,表明不想追究遭「岳父」打傷之事。

該發言人指出,傷者在警方查案官的一再勸告下,還是拒絕報案,最終僅是向警方備案。



事情起源。。




(吉隆坡25日訊)渣男疑涉打妻子、棄年幼的女兒不顧,逼得岳父看不過眼當街教訓他!


根據Kuching,Sarawak面子書專頁上載的一則視頻,一名年輕男子坐在街角,遭另兩名男子圍毆,嘴鼻被打得鮮血直流。

(岳父)

視頻中動手者相信是年輕男子的岳父,他一直朝著男子破口大罵,指責男子動手打妻子(即動手者的女兒),還不斷說:我女兒養到這樣大被你打的嗎?


指婚後不顧家

視頻未註明時間,但案發地點相信是在砂州古晉。

根據動手者口中一直罵的字句來看,年輕男子相信是在與對方的女兒結婚後,不願顧家,生了一名女兒也沒有照顧,需要娘家幫忙;而且,相信曾多次動手毆妻,岳父最終看不過眼,替女兒教訓老公。

據了解,年輕男子的父母也曾向親家求饒。

動手者相信在當地甚有名氣,因他多次責問年輕男子「你知道我是誰嗎?」,非常霸氣。





網上瘋傳渣男的照片。

打老婆可判監10年

打老婆罪名可大可小,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或鞭笞!


根據我國刑事法典,打老婆的嫌犯可在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但若嫌犯是以武器毒打老婆,則將在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傷人)條文,以及第326A條文下同時被控,罪成可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中兩項。


今年3月28日,北根一名無業漢阿末費沙(26歲)午夜持鐮刀闖入岳父住家致傷妻子,面控時認罪,換來入獄9年及打兩鞭刑罰。


2015年3月12日,吉隆坡冼都一名遞送員在車內掌摑及毆打老婆,被判3星期的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