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晶玉(左起)、彭文正。(本報資料照片)

《選罷法》明令選前10天不能公布、評論或引述任何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但彭文正主持的民視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卻仗著董事長郭倍宏力挺,無視民視法務室及新聞部警告及違法選罷法規定,在14日重播有談論民調的節目,結果引起民視「內鬥」。

彭文正在13日《政經看民視》裡提到過去民調,由於14日就進入「選舉前10天」,若重播將明顯違法,此舉驚動了民視管理層,詢問新聞傳播群的法務,「是否接獲該節目對於有關民調播出的詢問」,得到否定答案。

不過,《政經看民視》執行製作在13日晚間卻對管理層表示「已和法務確認,民調重播內容不受限」,並於14日再度強調「有先詢問過」,「新的民調不可以播,舊的可以」;但有趣的是,法務則在調查中不斷澄清,從沒接獲《政經看民視》執行製作群任何詢問,且強調向中選會確認「民調無論新舊都不能播」。該節目執行製作的說法到底從何而來,成為羅生門,更驚動民視新聞傳播群副總胡婉玲親自調查。

胡婉玲在民視內部報告中指出,民視新聞台製播品質歸屬「新聞傳播群」監製、把關、負責,且NCC若對新聞台的節目進行懲處,都是新聞傳播群要承擔責任,播出民調可能招致1個頻道罰金500萬,該節目在4個頻道播出,罰金可能高達2000萬;她更嚴厲指責,「惟《政經看民視》節目定位高於新聞傳播群,從不接受任何建議,形成台灣所有論壇節目唯一的特例」。

但彭文正貴為民視政論節目「天王」,胡婉玲描述,在她親向郭倍宏及多位電視台高層報告後,郭倍宏竟裁示,為「尊重」彭文正的決定,願冒遭判罰500萬至2000萬鉅額罰金的風險,也要保留該民調段落,讓《政經看民視》的違法片段在當晚「原封播出」。

《鏡周刊》昨以《消失民視法務》老董寧被罰,揭露民視一哥彭文正與一姊胡婉玲的激烈角力,但中選會迄今仍未處理。發言人陳朝建表示,「個案的處理,依法是由主辦選委會審認」,他不便多做解釋。

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