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一歲女嬰凌晨喝奶哭鬧,30歲女傭氣極下竟一手掐女嬰後頸,一手拳壓左側頸項,前後長達30分鐘,導致女嬰喪命,涉案女傭失聯逾6小時後落網,今日被判監禁7年。

這起誤殺案發生在前年5月8日,凌晨2時到3時之間,地點是四美4街第225座組屋的6樓單位。死者是1歲女嬰張燕佳(洋名Richelle),事發前一週剛慶生。

被告是25歲印尼女傭瑪雅妮,在事發單位工作約一年半。

安撫不果發怒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5年1月15日開始為女嬰的父母工作,負責家務事和照顧女嬰及當時3歲的哥哥,3人週一至週四同床睡。

事發前,被告照顧女嬰入睡,並準備好泡奶用具,直到半夜睡覺,結果睡不久就因女嬰摔下床大哭而被吵醒。被告將女嬰抱起,又花了30分鐘哄對方入睡。

凌晨2時許,被告被女嬰的哭聲吵醒,泡好奶餵食,女嬰卻打嗝吐奶,弄髒兩人衣服,並嚎啕大哭。

被告很睏卻因嘗試安撫女嬰不果而氣惱,加上身處的環境和對女僱主的不滿而將氣出在女嬰身上。

若無其事出門

被告先使力拳打女嬰的左頸項,用左手抓住女嬰後頸項,同時右手握拳猛壓對方的左頸側。

女嬰30分鐘後停止哭泣,但被告沒停手,繼續施壓5分鐘,直到女嬰閉上雙眼。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後未查看女嬰情況,到廚房清理乾淨後再在女嬰旁邊睡覺,隔天早上因為是被告的休息日,被告若無其事出門去找親人,留下斷氣的女嬰在床上。

女嬰的父親到房間查看時,才發現女嬰已無生命跡象,和妻子抱著女嬰下樓向鄰居求助,將女嬰送往醫院。

上述案件今日下判,被告剪了齊耳短髮,戴著一副黑款眼鏡,聞判時一臉平靜,和通譯員談話時一度面露微笑。

法官判處被告監禁7年。

照顧僱主一家大小 半夜餵奶精疲力盡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透露,被告在2015年1月到新加坡工作後,僱主不准她用手機,還要照顧僱主一家大小,半夜兩三點還要起床泡牛奶給女嬰喝,導致被告精疲力盡。

律師表示,被告2009年3月到沙烏地阿拉伯當女傭約4年半,僱主一家對她很好,准許她用手機,還給她足夠睡眠。

律師指出,被告說,僱主雖然待她不錯,給她足夠食物吃,但說話態度卻不禮貌,曾因忘了帶奶粉,在公共場所被女僱主痛罵。

被告從2015年3月起,便兩度向女傭中介公司要求離開。她見中介公司不肯幫忙,過後再找上女僱主,但被對方說服留下。

手機被僱主沒收

律師也說,被告父親是雞農,母親是商店助手,兩人已離婚。

被告來新加坡賺錢給母親做生意,不過案發前一週卻接到消息,說母親經商失敗,就連屋子也沒了。母親還要被告匯錢回家救濟,導致被告感到沮喪。

不僅如此,案發前兩周,僱主發現被告用偷買的電話聊天,結果將她的手機沒收。

被告在事發前一週剛和母親通話,得知對方和妹妹及女親友會來新探望,因此特地向女僱主請假,準備和家人相聚。

被告事發當天上午近8時離開事發單位,並沒有查看女嬰情況,下午1時才被發現在魚尾獅公園,警方將她帶回警局後,將其逮捕。

律師表示,女僱主之前失業,曾向被告「借錢」,先暫停支付被告薪水,等女僱主情況好轉再支付薪水給被告。

律師說,被告很害怕女僱主,即使女僱主之後還被告薪水,被告發現少還了100新元(約300令吉),也不敢向對方討回。(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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