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中年男子疑面對生活壓力,從9樓住家一躍而下,臨死前緊握遺書,要求兒子幫忙收屍!

受召到場的警方發現死者手中緊握著一張用英文書寫的遺書,遺書內容僅通知兒子幫忙收屍。

這宗跳樓案是於今早10,在隆市Publika內的樓上高級公寓單位發生。

據了解,該名50餘歲的死者住家是在9樓公寓單位。

警方事後封鎖案發現場,直到下午1時完成初步調查工作後,將死者遺體運往醫院解剖。

由於案發地點是在Publika正中央的馬路旁,因此引來大批民眾駐足圍觀。

自殺 (社會現象術語)

  自殺是指個體在復雜心理活動作用下,蓄意或自願採取各種手段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自殺作為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學者們對其分類有不同的看法。

  19世紀末,法國社會學家塗爾干因其對自殺原因的解釋和分類信受學者的重視。塗爾干認為,自殺並不是一種簡單的個人行為,而是對正在解體的社會的反應。由於社會的動亂和衰退造成了社會、文化的不穩定狀態,破壞了對個體非常重要的社會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導致自殺率明顯增高。塗爾干還依社會對個人關系及控制力的強弱,把自殺分為四種類型。

佛教是怎麼看待自殺的?

  自殺是對生命意義無知的表現。有的人以為自殺是不怕死的勇者,其實那是被苦逼迫到絕路,已經超過死亡的恐懼,他以為一死就能解決生的痛苦,因而作出的愚蠢行為。這種人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怎能說他對死不害怕呢?

  在佛教裡,根據《成實論》卷十舉出,惡有“惡”、“大惡”、“惡中惡”三種,其中自殺亦教人殺是為大惡。《梵網經》也說,凡生者皆為我父、我母,故殺生即殺父、殺母。准此而言,自殺亦無異殺父、殺母。再如《大智度論》說,無論如何勤修福德,若未遵守不殺之戒,亦將失其意義。

  在佛教的不殺生戒中,自殺與殺他是同樣的罪。佛教反對自殺的理由,是基於“貪、嗔、痴”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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