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下訂5分鐘反悔,房東竟拿著定金逃跑了!

北市一名社會新鮮人日前透過租屋網站,相中位於新生北路一間套房,並和房東相約看屋,過程中他反覆向對方詢問「這不是鬼屋吧?!」房東皆否認,他交付5000元定金後,才驚覺套房竟是在有「台北第一凶宅」之稱的錦新大樓內,立刻決定不租,房東卻堅決不退定金,還搭計程車逃跑,被害人怒向《蘋果》投訴,公布房東惡行,「希望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

「看屋的時候,我有順便問,『這邊不是鬼屋嗎?』屋主還強調不是鬼屋。」20歲的被害人呂信嘉,氣憤地向記者陳述當天狀況,他和女友在林森北路租屋同居,房租19500元,因想換便宜一點的房子,透過《591房屋交易網》相中一間位於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106號的11坪套房,上周一傍晚與房東相約看屋。

呂男表示,雙方在中山國小捷運站碰面後,何姓房東隨即帶他去該地點大樓的9樓之一看屋,因租屋地點鄰近台北市有名凶宅錦新大樓,呂男心有疑慮,看屋過程中,他曾向何姓房東確認過「這棟大樓叫什麼名字?」房東竟回說:「不知道」,呂男再詢問,「這棟樓是不是錦新大樓?」房東回說「不是」,呂男再問一次「這棟是不是鬼屋?」房東回說「這邊絕對不是!」

呂男認為套房環境合意,當下決定交付訂金5000元給房東,房東開出手寫收據給呂男,雙方約定另於12日再行簽約,月租16500元。

呂男表示,他收下收據後,房東就稱有事要先離開,呂男下樓時,轉頭看到大樓布告欄,才驚覺此處就是34年鬧出24條人命的「台北第一凶宅」錦新大樓,嚇得臉都綠了,邊打電話邊往外衝,攔下房東,要求退還5000元訂金,不過房東咬定合約已經簽下,不願退還,呂男立刻拿出手機,錄下兩人交涉情景,但房東根本不在乎,嗆聲「上法院再說」,隨即搭計程車離開。

在呂男錄下影片中,房東數度表示他站得住腳,並稱「我挪心自問,我這戶不是鬼屋啦」、「別人家是鬼屋是干我們屁事哦」,同時在呂男錄影時,要求拿開手機,並一度表示可退呂男2000元,剩下的3000元是房東從桃園上來帶看屋的車馬費,但呂男拒絕提議,要求全數退還,房東則說:「合約已簽,他站得住腳。」之後離開。

呂男表示,常聽新聞說錦新大樓有靈異事件,所以不敢住,且套房明明在新生北路二段108號的錦新大樓,卻故意欺騙說是在106號,讓他付下訂金追討不回,去報警,警方也說是民事糾紛不受理,讓他成了冤大頭,呂男無奈表示,「訂金能討回來當然是最好,可以的話希望透過報導,不要再出現下一個受害人。」

目前該物件已從租屋網下架,《蘋果》致電何姓房東,才說出呂男的名就被掛斷電話。記者重回錦新大樓現場,管理員透露,何姓房東在錦新大樓擁有5間房,全部拿來出租,因有裝潢整理過,出租率都蠻高,租戶平均租期幾乎都有滿一年,狀況穩定。

《蘋果》隨機詢問路過民眾,是否介意住在錦新大樓,民眾陳先生說,「真的喜歡的話,不是會介意。」陳小姐則說,「只要不是我住的那戶出人命,沒有關係。」(黃政嘉/台北報導)

呂男被帶往錦新大樓看屋,何姓房東卻宣稱租屋處為106號。彭仁義攝

錦新大樓為台北市知名凶宅,34年來發生過24條人命。彭仁義攝

呂男看屋處為9樓之一,不過未見該戶門牌。彭仁義攝

何姓房東物件標榜五星級裝潢。投訴人提供

何姓房東簽約後,手寫一份定金收據給呂男。彭仁義攝

呂男繳完定金,下樓看到布告欄,才驚覺該樓為錦新大樓。彭仁義攝

收下定金後,何姓房東還主動要求呂男繳交房屋租金。投訴人提供

170公分高的呂男,手未伸直就摸到租屋處外的天花板。彭仁義攝

經詢問管理員,呂男才知106號為隔壁戶。彭仁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