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被控與助理關說貪污案,遭判刑4年6月定讞,新北檢傳喚高今早10點報到入監,但他沒有現身。調查官火速至高志鵬位於三重的住處將人帶回,下午2時左右抵達新北檢報到,下午3時偵訊完畢,檢方預訂稍後將他送進台北看守所內的台北分監,預定下周四(17日)轉送宜蘭監獄服刑。

高志鵬又放鴿子 新北檢:釐清後決定是否拘提 

 

但高志鵬疑似不願接受媒體受訪,搭車過程不但要求調查官停車下車買食物吃,一再拖延時間,三重至土城短短30分鐘的路程花了近1小時才抵達,且到了地檢署也沒走正門,而是開往地下車道直接搭電梯上偵查庭,不願露面接受媒體訪問。

 

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貪汙罪判刑確定,須入獄服刑,新北地檢署定於今天上午傳喚他發監執行,但高志鵬在發監前再「出招」,於1月8日二度遞狀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延緩至15日執行,並呈報助理位於台北市的住居所,提供北檢執行。

 

台北地檢署今表示,北檢目前並無高志鵬的執行案,已依規定把高的聲請狀送交南投地檢署處理。

 

由於新北檢日前已表示,若高志鵬無故不到,將依法拘提,因此高志鵬今天不向新北檢報到發監,新北檢是否拘提高,引發各界關注。

 

高志鵬被控利用立委職權向國有財產局施壓、關說,收取業者50萬元不法利益,案件纏訟11年,最高法院去年12月依圖利罪將他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南投地檢署日前囑託北檢執行發監。北檢原定4日上午傳喚高到案入監,但高卻在前一天3日下班前遞狀向北檢聲請延緩執行。

 

之後,新北地檢署執行科再發傳票至高志鵬新北市三重區住居所,通知他在今(10)日上午報到發監執行。

 

只不過高卻又在1月8日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延緩執行,北檢認為北檢已無高的執行案,高向北檢聲請延緩並無實益,將把高的聲請狀送交南投地檢署處理。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