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虐死女童案引發公憤,今(17)日凌晨逾400民眾聚集台南地檢署外,等待想教訓狠母等4人,地院在零時28分裁定女童母的表姊、表姊夫與李姓男子等3人羈押,女童母則因未成年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據《蘋果日報》報導,1歲女童只因哭鬧打翻牛奶,慘遭17歲生母夥同3名同居大人虐打致死,竟還帶著嬰屍衝夜唱K歌,發現女童失溫、翻白眼有異才送醫,急救後仍不治。

 

主任檢察官周盟翔昨相驗遺體解剖後指出,女童從四肢、脖子到背部都是新舊瘀青,還有一痕一痕的結痂傷口,主要是用指甲去摳捏與細小棍棒毆打,頭部也有外傷且不只一處,前額和後腦都有,造成大面積腦內出血,「像是用頭去撞擊牆或地面」。

 

「出來就乎死!」虐童案爆發後,憤怒民眾陸續趕往警局、殯儀館跟南檢等處想堵人,還在現場開起直播,吸引更多人聚集,甚至還有駕駛丟撒灑類似冥紙的黃紙片,場面數度混亂。

 

凌晨近1時許,2警車駛入南檢引發群眾鼓譟,接著又有大型警備車停靠,媒體隨後就接獲訊息「各位媒體朋友,3位被告均由法院裁定羈押獲准,已送往看守所」,才知警方調虎離山,以避免群眾攔車造成暴動,而當檢警準備對外說明時,有5輛機車在現場來回呼嘯挑釁,警方下令逮人,現場氣氛一度緊張,幸未發生激烈衝突。

執政者不用心 台灣快變高譚市

幼童王昊遭虐死引發社會關注,至今類似家暴施虐案仍層出不窮,王昊的姑姑、兒童權利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昨悲憤地說,政府沒有在刑罰及社工、警政體繫上改革,執政者不用心,助長了虐童案的發生。

 

王薇君認為,根本問題在於虐童者不該用傷害致死罪論處,凌虐幼童致死須以殺人罪究責,因為對沒有抵抗能力的幼童施暴就是殺人;政府對社工制度缺乏規畫,在執行任務時又沒有強而有力的公權力,反觀歐美遇到家暴事件,社工可要求警察陪同前往,並決定如何立即安置受虐兒,避免危害擴大。

 

「這種人神共憤的暴行,誰都無法接受!」警政署長陳家欽昨難過地表示,兒虐致死案件,警方一定依法偵辦嚴懲,但呼籲網友冷靜理性,切勿打著正義大旗,做出違法脫序之事。

 

近年網路鄉民私刑正義案例頻傳,透過社群媒體傳播,一呼百應,昨台南虐童案,來自全台各地的鄉民分9波、前後逾300人次包圍警局、地檢署、殯儀館,配合網路群情激憤的聲援,私刑正義怒火,一觸即發。

 

電影《蝙蝠俠》動私刑懲戒反派壞人,大快人心,某種程度是諷刺高譚市的治安敗壞、警察無能,然而,捫心自問,台灣有淪落到私刑者「不得不為」的地步嗎?民主與法治缺一不可,以「肉圓爸」家暴妻兒,警方獲報後依規定進行相關程序,還要忙著疏導氣憤網民,激情之餘,最後解鈴的還是被家暴者。

 

台南市警局長黃宗仁坦言,網友關切社會不公不義情事,警方深感敬意,也抱同理心;但因此出現暴力攻擊,為維護多數人的安全與公義,警察不得已要採取作為。

 

警政署長陳家欽也說,現面對鄉民動輒包圍警局「要真相」,甚至動私刑,警方會視情況出面,並展現偵辦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