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使人肥宅,恐怕很多人也進入了“冬日不出門,出門必為吃”的生活吧。

關於美食,一千個人有一千種評判標準,

但是拋開美味,關於吃這件事,一萬個人卻有同一套相似的飲食哲學。

諾蘭導演與它的保溫杯

你是否聽過長輩嘮叨:“早上吃是金蘋果,中午吃是銀蘋果,晚上吃是爛蘋果。”

抑或是:“多吃胡蘿蔔,將來你才能有好視力。”

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種關於吃的迷思(myths),

但有很多不僅僅是流行於個別地區,而是全世界人民都深信不疑。

而這些迷思往往都能追溯到一個共同的來源,或真或假都有一段有趣的故事。

所以,這一次我推薦的紀錄片《Food:Fact or Fiction》(中譯《食物迷思》),

是我看過飲食題材裡最不可口的,但它又最有趣的之一。

雖然不是什麼有科研背書的嚴肅科教片,

但是對於每一種流傳甚廣的迷思,片子都會先追溯起源,讓你明白它們究竟是怎麼來的。

至於是否可信,節目也並不會受到迷思起源的束縛,

也都引用新近的科學研究來解答,不僅有趣還很有用,

打臉長輩的養生謠言,這一部就夠了。

早餐是最重要的一餐

早餐永遠是流言蜚語最多的一餐,

我不相信沒有人聽說過“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飽,晚餐要吃少”這種說法。

但是,早餐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凡事一旦成為全民熱捧的對象,就有理由去懷疑其背後的動機。

首先,早餐的定義很模糊,

究竟是“早上的用餐”還是“一天最早的一餐”?

換句話說,一覺睡到中午的,醒來吃的是早餐還是午餐?

這個終極問題在英文語境下就完全沒有爭議,

peakfast一詞是由peak和fast組合而成,

fast代表的是禁食,所以是打破一夜禁食的第一餐。

那麼,早餐是最重要的一餐,這種說法又是從哪來的呢?

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在工業革命之前其實對早餐的需求並不是那麼穩固的。

雖然“一日三餐”的概念在戰國就已經出現,

但那也僅僅是貴族們的享受,窮人糧食不夠吃大多壓縮成兩餐。

西方也類似,古羅馬人甚至一天只吃一餐。

工業革命後,早餐才逐漸成為剛需。

原因有二,食物產量的提高與工人長時間工作的體能需求,

所以工人階層會在工作前吃上一頓豐盛的早餐保證體能。

這種做法逐漸在社會各個階層推廣開來,於是便有了較為明確的早餐概念。

而西方人最初的早餐和東方類似,一份飲品加上一個簡單的麵包,類似我們的豆漿油條。

但現在我們會發現西式早餐的一餐豐盛程度

(並非種類,而是單次進食的食材類型)已經勝過我們,

培根、香腸、酸奶、煎蛋、果醬、麵包、糕點、麥片……

其實,早餐要豐盛與早餐最重要的概念都源於商業營銷。

最早一波的營銷來自穀物膨化食品的興起。

1878年,早餐玉米片(corn flakes)被發明出來,

這種類似於麥片的食物不需要烹煮,用冷牛奶沖泡即可食用。

為了提高銷量並取代傳統的早餐,

商家在營銷上自然傾向於強調一天第一餐的重要性,

並宣傳產品的營養方便,讓那些原本懶得做早餐的人也開始吃早餐。

玉米片在美國人心中的地位不會比油條在我們心中的地位低

而真正改變早餐的那個男人叫做愛德華·伯內斯,人稱“公關之父”。

Beech-Nut公司在1925年找到伯內斯,想要他為提高自家的培根銷量獻計獻策。

伯內斯想到了利用專家權威宣傳的法,他利用話術訪問了5000位醫生,

問他們豐盛的早餐是否比簡陋的早餐更好?以及有培根的早餐是否算是豐盛的?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然後將這一結論當做研究結果發表在報紙上,

向公眾灌輸“早餐要吃豐盛,而豐盛的早餐要有培根”的觀念,

硬生生地在美國經濟大蕭條的1920年代把培根這種高檔食材搞成了早餐必須品。

從此,一個地道的美式浪漫故事裡,主角總會在煎培根香味中從睡夢中醒來。

到了1944年,美國General Foods公司為了推廣自家的穀物早餐cereal,

效仿培根營銷在廣告中明確宣稱“營養專家認為早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

可實際上,早餐雖然有它存在的意義,但並沒有宣稱的那樣重要。

一般認為,一頓好的早餐能夠讓人在早晨充滿活力,不容易飢餓。

但如果早餐攝入大量的精緻碳水化合物反而容易讓人睏倦,甚至阻礙生長激素的分泌。

即便在南方,常見的早餐都是高碳水高GI(GI>55)的食物

早餐並不比午餐、晚餐更重要,

早餐對健康的影響還不明確,包括關於早餐與肥胖的研究也充滿爭議。

通常所說的不吃早餐的人比每天吃早餐的人更胖只是統計結果,並不能證明因果關係。

因為吃早餐的人群可能原本就傾向於更不易肥胖的飲食,

假設有調查顯示愛吃早餐的人群收入更高,應該沒有人會認為不吃早餐使人貧窮吧。

同理,吃早餐與肥胖之間的關係也可能如此。

現在關於吃早餐能控制體重的證據還並不充分。

但一般認為吃早餐的習慣更為健康,把它當成三餐中普通的一餐就足夠了。

胡蘿蔔能改善視力

這一條關於胡蘿蔔的傳說是個算是個巧合。

似乎我們中學的生物課本中也會提到胡蘿蔔富含胡蘿蔔素,

能在人體內轉化為維生素A,而缺乏維生素A會導致夜盲症。

但吃胡蘿蔔能改善視力說法可不是基於以上的科學事實,說到底,它來源於二戰。

二戰時,納粹德軍頻繁在深夜轟炸英國倫敦。

幾乎是突然的,英國空軍就像擁有了超能力一樣準確地擊落了大量德國轟炸機。

這對納粹德軍造成了恐慌,

而英軍對外宣傳“我們的飛行員因為吃了大量胡蘿蔔而擁有超人的視力。”

 企圖用養生哲學來掩蓋雷達的發明。

胡蘿蔔因此成為了戰爭英雄,消息傳到美國,

當局借勢推廣胡蘿蔔,為此我們耳熟能詳的動畫公司還創作了大量愛吃胡蘿蔔的卡通角色。

(其實兔子不愛吃胡蘿蔔)

英美為何要怎麼做呢?

其實英美兩國都是胡蘿蔔大國,而戰時很多重要的食物較為緊缺,

胡蘿蔔恰好是可以緩解緊缺的好食物,所以從一開始胡蘿蔔的宣傳就是一個“陰謀”。

於是市面上瞬間多出了很多胡蘿蔔口味的食物:

胡蘿蔔棒棒糖,胡蘿蔔軟糖,還有胡蘿蔔飲料。

雖然有科學研究作為背書:

1913年發現維生素A能夠治療乾眼病,

1929年發現胡蘿蔔素能轉化為維生素A。

但胡蘿蔔的確無法提高視力,也不能預防近視。

即便是二戰時期的英美,他們的飲食中也很少會缺乏維生素A。

PS:胡蘿蔔既不是常見食物中維生素A(胡蘿蔔素換算)含量最高的,

甚至也不是蔬菜中最高的,蓮藕、青花菜的含量都是它的兩倍左右。

另外,過量攝取維生素A也會中毒。

十六世紀就有報導稱北極探險者在使用北極熊肝臟

(羊肝的維A含量是胡蘿蔔的30倍,北極熊肝應該更誇張)

後數小時發生頭痛、嘔吐、嗜睡的症狀。

不過,攝入大量胡蘿蔔素並不會導致中毒,大量食用也不必擔心,

但改善視力的說法對於一個健康人來說的確是不存在的。

龍蝦是給囚犯吃的窮人食物

我曾經聽過,有剛剛步入社會的青年,

把靠自己的工資“吃一頓龍蝦大餐”當做階段性的小目標。

不說高檔的酒店餐廳,就算是在平易近人的海鮮大排檔,龍蝦的價格總會嚇你一跳。

這種驚嚇無論中外都是普遍存在的,

對於東方人而言,龍蝦就像是一個突然蹦出來的高檔海鮮。

然而,在龍蝦(中文裡龍蝦其實指代多種生物,龍蝦科和部分海鰲蝦科都能被稱為龍蝦)

的原產地之一的北美,美洲鰲龍蝦曾經產量極大,以至於窮人都不願意吃它。

17世紀的時候,北美的近海船隻少,有大量生活樂無邊的龍蝦和貝類。

據片中採訪的嘉賓所說,有時候被浪沖上海岸的龍蝦堆到半米多高,聽起來會是一個美食天堂。

但是當地人從來不認為這些遍地都是的海鮮是什麼高檔食物,幾乎將它們當做垃圾。

印第安人用龍蝦做肥料,夢想著“用了大螯蝦,玉米畝產一千八”。

據說在馬薩諸塞州曾經發生過罷工,殖民者被迫簽署協議,

其中就有承諾僕人每週伙食吃龍蝦的次數不能超過3次。

作為一種低賤的窮人食物,龍蝦也被監獄當做是一種理想的囚犯食物。

據說一個囚犯如果一星期被投餵兩次龍蝦,會被獄友認為是一種殘忍的懲罰。

直到工業革命後,美國的鐵路直通內陸,

龍蝦才靠著火車美食成為大眾喜愛的食物,逐漸成為風靡全國的美食。

當時火車提供非常令人失望的餐飲,乘客們往往要自帶食物度過漫長的旅途。

但龍蝦的出現改變了這一情況。雖然在沿海龍蝦因為廉價被視作垃圾,

但並不代表它難吃,因為低廉的價格,

鐵路公司開始想辦法將它做得更好吃,並在餐車中供應。

也因為很多歐洲移民和內陸居民並不知道龍蝦的低賤出身,

加上烹飪技法上由原來的水煮逐漸改良為烘烤,龍蝦開始變得流行。

需求量變大,龍蝦的價格也開始水漲船高。

龍蝦最後一次被當做低等食物是在1920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

窮困的家庭要每天去海邊抓龍蝦才能填飽肚子。

直到二戰期間,因為龍蝦沒有像其他食物那樣被限制供應,

人們開始享受吃龍蝦,並逐漸發現它的美味。

今天,龍蝦完全是一種高端食物,人們看到lobster這個名字也不會想起它的本意——

lob:源自古英語中的loppe蜘蛛,暗示著它“海中蟑螂”般的存在。

草草講完了整部紀錄片中的三個案例,希望你不會認為前文所說的“有趣”是牽強附會。

其實我們的食物早已成為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

每一種看似平常的食物背後都有它的故事。

這個觀點也是這部《食物迷思》想要表達給觀眾的核心。

來源來自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