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於德/台北報導〕名嘴胡忠信日前上壹電視「壹起來翻轉」節目爆料,指時任國民黨行管會主委林德瑞私下透露,移交黨產時,淨值為1350億元;林認為爆料不實,提告求償200萬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維持高院見解,判胡應賠償30萬元並在自由時報刊登道歉聲明,全案定讞。

林地院一審判決指,胡忠信2015年4月6日在節目上提到,林德瑞曾對朱立倫樁腳透露,「我移交時黨產淨值為1350億元,為什麼沒人公開?」後經本報同月13日報導,胡同日參加年代新聞台「新聞追追追」節目時又說,「…因為今天自由時報的二版頭條也提到了,黨產事實上是1350億,我怎麼知道呢?這是前行管會主委林德瑞教授交出的啊…」等語。

但林德瑞認為,並未曾向任何人表示過移交的黨產有1350億元,遑論「朱立倫的大樁腳」一事,且他卸任主委時,在中常會報告的黨產是233億餘元;且若國民黨有1350億,他所提出的報告卻只有233億,會導致外界誤會他刻意隱匿、偽造、掩飾黨產實際價額。

此外,林德瑞也指胡忠信在節目上嗆聲「有種你來告告看」,加深外界相信胡的言論;基於言論不實,林索賠200萬元並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胡忠信則辯,黨產究竟多少事關公共利益、無關林德瑞名譽,且曾在節目中讚揚或肯定林是教授、是知識分子、有風骨、骨氣,何來妨害名譽?再者,胡也否認曾提及或影射林有向國民黨提出不實黨產報告等語。

一審合議庭認為,雖國民黨黨產多寡為社會大眾所關心,屬可受公評之情事,但經林德福報告且媒體報導後,各界應知情,豈知胡忠信未盡查證後發表,確實已損害林的名譽,判應賠償30萬元並在4大報刊登道歉聲明。

案經上訴,高院認為,因只有自由時報進行相關報導,雖仍判胡忠信應賠30萬元,但只需在自由時報刊登道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