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別人的情人,真的有那麼不堪嗎?為什麼有的男人,招惹了情人之後,大部分都會棄之不管,用完就踹?情人,有時候才是感情上唯一的受害者。

靈珊是大眾口中一個老男人的秘密情人,也是我的好朋友。她是那種被書香浸潤的女子,溫軟如玉,縱然年過四十,人生已是半箋霜華染,但是從她的形體,臉龐,依然是靈動又淡然。傳說中的情人,應該是巧笑倩兮年輕貌美的女子,但靈珊年過四十,如何淪落到做人情人的地步?

其實,靈珊從二十歲就跟著那個男人,當時那個男人因為家庭原因,與一個不喜歡的女人結婚,但是卻和靈珊說,這輩子心裡只有她,與新婚妻子只是逢場作戲。靈珊自然是願意相信。剛開始時,那個男人會隔三差五來靈珊這裡,他買了一棟小別墅,當作他和靈珊的家。

就這樣信了二十多年。在一年又一年的盼望中,靈珊卻發現那個男人來的次數越來越少,本以為是年歲長了,不想折騰,但從每一次來的狀態看,靈珊發現與之前有些許不同。

她只好偷偷跟蹤他,卻發現他與妻子正在逛街。明顯與妻子感情愈發親密。靈珊從來沒有這個待遇,她只配待在不能見人的別墅裡,像他圈養的金絲雀,想起來了看一眼,想不起來就被束之高閣。

後來靈珊問過那個男人,為什麼假戲真做,那個男人的回答是,她在生活上能照顧我,在事業上能幫助我,她與你一樣,不爭不搶,她早就知道你得存在,但不哭不鬧,溫柔依舊。我對不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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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靈珊沒有問出口,如果還有機會,她想問問:這麼多年,我也不爭不搶,不哭不鬧,我的青春只有你,你就對得起我嗎?

大概是已經沒有機會,但是靈珊依然以他的情人自居,這麼多年,早就已經習慣那樣的生活。只是,靈珊沒有接受那個男人和妻子的補償,而是開始自力更生,以靈珊的才華,生活也可以過得怡然自得。

靈珊即便是他的情人,卻也從沒做錯過什麼,她只是相信了愛情和承諾,相信了那個男人的話。這麼多年,上不了檯面,生活在黑暗中,心心念念等那個男人回頭,最終卻被拋棄。人生有幾個二十年,有幾個青春貌美的二十年?她沒有心機,也沒有絲毫不堪。

在很多人的認知裡,情人應該是被人人唾罵的角色,它是一段婚姻的攔路虎,是男人寂寞時候撩撥的對象,但是現實生活中的情人,除卻頗有心計者,剩下的都是苟延殘喘,靠著那些一碰就碎的謊言度日。所有的苦難和傷痕,只能在夜深人靜時候獨自舔舐療傷,明明知道自己只是別人無聊時候的消遣,卻依然願意為這虛無縹緲的謊言飛蛾撲火。她們的青春,有苦說不出。一旦曝光,只會被鄙視和唾棄。

有次醉酒,我親眼看著靈珊在沙發的角落裡,拿著酒瓶,蜷縮在一角喃喃自語:早知道他不會離婚,不會為了我離婚,但我就想賭一把…

身為情人,能夠順利轉正室的例子真的寥寥無幾,大部分男人在定位情人這個角色的時候,就註定了它是被隨意拋棄的物品。如果說正室是與自己同一個起跑線上奔跑的人,那情人就是自己身上的附屬品,輕鬆的時候帶著跑,等人生過半,累了的時候就會毫不猶豫的拋棄。

人都是如此,只會看到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只會看到必要時能拉自己一把的人,誰都不想把累贅帶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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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如果漫漫人生路上,正室無法與伴侶在一個水平線上,就會被情人趁虛而入,贏得與自己伴侶同行的機會。

男人為性而愛,而女人為愛而性,本質上的差別,使得大部分男人尋找情人的原因,只是對妻子短暫的厭煩,包括在視覺上和親密關係上短暫的審美疲勞,這時候出現一個嶄新的面孔和與妻子性格相對的女人,男人的雄性激素會上升,會有性衝動,進而因性產生愛。而最讓男人驕傲的,也正是驗證了那句老話,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

男人之所以很少為情人離婚,還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在很多人心裡,婚姻還是原配的好。在外有情人的男人本身就會對髮妻有愧疚感,如果有孩子,更會對孩子產生愧疚感,就算為了孩子也不願意與孩子的親媽魚死網破。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離婚的損失是很多男人不願意承擔的。

看看周圍所有情人的下場,沒有一個是功德圓滿,現狀教會我們無論再愛都不要充當情人的角色,那樣只會害別人,苦自己。雖然愛不分先來後到,但是若愛,還是愛的光明磊落比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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