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因取走桌上區區50仙,暴力爸爸竟狂鞭暴打8歲女兒!一名與妻子離異後再娶的男子,因與前妻生下的8歲女兒拿了桌上的50仙,加上校方投訴女兒沒做功課,自責不會教女兒之餘,竟在盛怒之下揮藤鞭狂抽女兒,更以嬰兒椅拋向女兒,導致小小身軀包括四肢和臉頰皆遍布鞭痕及瘀青!女童的臉、身體和大腿全都有傷痕。(攝影:李玉珍)可憐的女童被打後翌日上學時,因被校方發現手腳及臉部都有傷痕,而聯絡女童母親,才揭發這宗虐打事件;她母親隨後報警,警方也逮捕暴力爸爸調查。

女童母親謝美婷今天在隆華堂公共服務局主任薛富豐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說,她與女童父親在2015年離異,8歲女兒與5歲次女交由前夫照顧。據了解,其前夫目前已經另娶。“當年我生第二胎時,前夫要我辭工,所以幾年沒收入,因為經濟因素,離婚時2名女兒才交給前夫照顧。”但她每周日都會與女兒見面。“校方本月13日聯絡我,告訴我女兒滿身傷痕,我與小姑李淑美到學校,並檢查女兒傷勢,發現女兒滿身都是瘀青及鞭痕,便立即報案,並由警方安排女兒到醫院驗傷。”

所幸只是皮外傷

她說,所幸女兒只是皮外傷,並無骨折或內傷,但醫生擔心可能有陰影,因此安排女兒接受輔導。她指出,3月12日晚上前夫曾致電給她,表示不會教女兒,又告訴她女兒偷錢,校方也投訴女兒沒做功課,相信是在當晚如此虐待女兒。“前夫傭人之後有說,女兒是因為告訴前夫說她“偷了”家裡桌上的錢,才惹怒前夫,在我向女兒細問下,才知那根本不算是偷,只是女兒在桌子上拿了50仙,但是因為女兒用詞不當,用英文和前夫說‘steal’,才導致這起事件。”出席記者會者,還有隆華堂法律顧問拿督黃明山和前夫妹妹李淑美。

擁暴力前科警接8投報

狠父掐5歲幼女脖子

(吉隆坡16日訊)暴打女兒的爸爸,曾有不少暴力的前科,除了從2012年至今,曾有8宗相關他使用暴力對待前妻和妹妹的投報,被打的8歲長女,也曾目睹他強掐5歲幼女的脖子!據該暴力爸爸的妹妹李淑美指出,對方曾向母親提過自己患有抑鬱症,而且也曾想要動手打自己年邁的母親!吉隆坡中華大會堂公共服務局主任薛富豐說,該名暴力爸爸在2012年至今,曾有8宗被投報的案件,7宗來自其前妻,1宗則是其妹妹,但是警方的調查工作,至今沒有任何進展。不時會發現鞭痕“相關的投報,包括他曾限制妻子出外、揮拳打妻子、強搶妻子的汽車等,因此此人是有暴力傾向的。”他指出,他們也會針對上述案件與警方聯系。此外,謝美婷也說,她其實一直知道前夫有以體罰女兒的做法,不時也會發現女兒身上有藤條鞭過的痕跡。“離異這3年,我每周會見2個女兒,近年還會她們還會和我回家過夜,雖有時發現她們手腳有鞭痕,不過追問下女兒也不肯說。”她指出,她以為只是普通管教手法,而且見女兒不肯談,未免讓女兒感到壓力,所以就沒有追究。“這一次是最嚴重的一次,更甚的是,女兒還說前夫會掐小女兒(5歲)的脖子,又打小女兒,這令我感到非常擔憂。”

校方發現被虐還送回家

謝美婷不滿校方發現女兒被虐後,還堅持讓女兒回到前夫家的做法。“13日當天,我在學校見到女兒時,我和李淑美原本打算帶女兒看醫生驗傷,但是校方有人出來阻止,因為我們倆個對校方來說是生面孔,但是在我表示是女兒親生母親後,校方卻還堅持要女兒坐上校車回家,這令我很不滿。”她說,她們與校方僵持了一會,最終她唯有報案,警方抵達現場後,才安排女兒到醫院驗傷,14日福利局就到來了解情況,並讓李淑美暫時獲得撫養權。另外,李淑美說,據了解其哥哥曾向母親提過患有抑鬱症,平時有服藥控制。“最近聽我母親說,哥哥還想動手打她,但是被她逃開了。”她指出,她目前已婚,有一個完整的家庭環境,相信福利局也是考量到這因素,才讓她獲得侄女撫養權一個月。

助女童母爭撫養權

黃明山說,如女童的母親已准備好,他們將會協助對方向前夫爭取其兩名女兒的撫養權。他指出,女童母親當年離婚時,簽署的協議是屬於共同撫養權,她本身其實也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因此可以去見孩子。“就算她沒有撫養權,但就針對這次事件來說,她也有權力向法庭申請,取消男方的撫養權,取回孩子撫養權。”他指出,目前還未落定父母之間誰可以照顧女童時,福利局把女童交給李淑美照顧,是正確的做法。他說,一般情況下,7歲以下的孩子會歸媽媽照顧,但是當年謝美婷的情況特殊,所以孩子交給前夫照顧。他說,他也希望警方以兒童法令17條文調查此案。他指出,在兒童法令下,其實有3個單位有權舉報孩童遭虐待,分別是家人、校方及孩童相關的人。“我不清楚校方的作業程序,但我非常不解,見到孩子如此的情況,校方為何還要送孩子回家。”

報案反遭惡人先告狀

謝美婷指出,她到警局報案指前夫虐打女兒時,對方甚至還惡人告狀,要報案指她拐帶女兒;而警方最後就是在警局當場將他逮捕!她指出,其前夫目前已經被警方逮捕扣留協助調查;她於13日報案,警方當天就逮捕了他,據悉會扣留5天。她指出,目前女兒與李淑美一起住,福利局已經暫時把女兒的撫養權交給後者。她說,她是想親自照顧女兒,但是福利局認為在這案件中,她身份敏感,暫時不方便照顧女兒。她希望能夠把小女兒也帶走,但是警方表示沒有證據證明小女兒受虐。她說,她與李淑美曾到前夫家要收拾女兒的衣物及證件,也受到前夫現任太太的為難,只有聯絡警方到場,對方才配合交出。“當時我也隔著大門,看到小女兒現況,外表並沒有問題,但我還是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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