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指出,「特定媒體、所謂名嘴及政治人物從去年底大選前就開始對我個人極盡汙衊、甚至不堪入耳的人身攻擊,選後更是變本加厲、鋪天蓋地的抹黑造謠,根據律師提供的資料,1月15日到31日東森及中天電視台的談話節目就抹黑我個人合計將近300分鐘,甚至有一集足足攻擊我40分鐘,占總節目長度幾乎一半的時間,這是系統性、組織性的毀滅個人人格與名譽,更是近年來台灣媒體最黑暗的時刻」。

陳菊憤怒表示,有人將言論自由的意涵,誤解為包括偏頗、荒謬、造假、未經查證、傷害個人及公眾利益的言論,也都應該被放任,若反制就是打壓言論自由。她痛批,「這種濫用、誤用言論自由來從中牟利的行為,往往就是嚴重傷害言論自由的真凶!我們不能坐視,更不能放任這樣的發展。面對媒體成為政爭工具,我們實在忍無可忍;面對境外勢力無孔不入的滲透、威脅,假消息、假新聞的四處流竄,我們必須起而奮戰到底。」

陳菊強調,她今天選擇向媒體人士提告,是不得不為,更是為所當為,她感嘆,縱使勝訴,個人的名譽也難以回復,因為那些抹黑資訊仍然會在網路、在耳語、在每個角落,因為輕信與無知而繼續流傳,傷害也繼續在發生,但她還是得去做,這是她個人對於面臨崩解的民主政治,以及身陷危機而不自知的台灣社會,所應該採取的必要行動。

喊話對抹黑造謠媒體提告,陳菊也強調,律師費用會由本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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