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26日綜合電)2017年12月,澳洲一名中國男子潘亞東(音譯,Yadong Pan)因連Stop都看不懂,在維多利亞省大洋路撞上另一輛車,導致1人死亡。潘男周一被判囚3年4個月,刑滿後可能被驅逐。

澳媒報導,2017年12月26日,52歲的喬治(George Hullo)帶著釣魚和潛水裝備,駕駛自己的車,前往他最喜歡的釣魚地點——Lorne海濱小鎮。同一天早上,潘亞東和友人駕車前往同樣地方。

當日接近11時,潘並未按停車路標指示停車,直接橫越十字路口,以近時速100公裡的速度撞上喬治的車。喬治當場死亡,車輛也被撞得面目全非。

據悉,潘亞東當時在澳洲生活7個月,事發時,他按照GPS導航系統開車,並且以時速98公裡行駛。他看不懂英文路標,亦不熟悉前往Lorne的路線。

潘亞東在法院上表示,他不知道Colac-Lorne Rd路上的減速帶(rumble strips)是一個提醒他減速的標誌。他表示,在中國,這意味著前方有斜坡,他說:「我在主路行駛的時候,GPS會提醒我需要注意什麼,但是事發前我查看了GPS,上面什麼都沒有顯示。」

據《時代報》報導,潘持工作簽證到澳洲,在科拉克(Colac)居住,並在當地的羊肉屠宰場工作。他到澳洲前,在香港取得國際駕照。

潘亞東辯護律師表示,潘曾指出在中國駕駛和在澳洲駕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承認自己缺乏在澳洲駕駛經驗。潘在向法院提交的一份聲明中,向受害者的家人致歉。他表示,他經常想起車禍前的畫面和自己朋友的尖叫聲。他說:「我沒有辦法原諒我自己,我們的生活都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

潘因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和危險駕駛導致嚴重傷害,被判入獄3年4個月。潘必須服刑2年才有資格獲得假釋,獲釋後可能會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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