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相親認識了我老婆,因為我們也都老大不小了,之後在一起相處得也還不錯,在父母的催促下交往了半年就結婚了。我們結婚的時候是雙喜臨門,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親弟弟也在同一天娶了媳婦。

公公兩兄弟,一起建了一棟樓,公七層,一樓就大家的,出租了給別人賣傢具,公公佔2,4,6樓,之後我們結婚了,問我媽說我們可以回來住,但我們要花的錢就自己賺,我弟因為是最小的,家裡從小就一直很寵著他,這次結婚了我媽還把6樓給了他。

不久後,我們家又是雙喜臨門了,我媳婦和弟媳都懷了孩子,我爸媽高興壞了,就獎勵了我媳婦和我弟媳各一萬塊。之後,我媳婦和我弟媳都在家待產,但是我媽只照顧我弟媳,也不怎麼管我老婆,我也跟我媽說過,讓她公平一點,但我媽也只是口頭上答應我而已。我猜著是不是因為當時我們結婚的時候,因為我媳婦家比弟媳家少給兩萬塊的陪嫁這件事她還放在心上。但我又不好問我媽。

老婆一個人在家媒人照顧,我也還是有點不放心,就帶著老婆去岳母那裡住了,想著孩子生下來,我們再回去住。

很快孩子出生了,我媳婦生了個女兒,很可愛,我高興壞了,弟媳生了個兒子,公婆很高興。我老婆體質差點,要多住兩天院才能帶孩子回家,弟弟過來接弟媳孩子先回去了。我在醫院陪了老婆兩天。之後我們出院就直接回家了,想不到我們剛進門,弟媳就說:“我生的是兒子,不想你們生了個賠錢貨,婆婆說了,房子歸我們,你們要住的話,交房租啊,交房租我們還是一家人”

這也叫一家人?!我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我決定搬家,搬到了我岳母家附近住。女兒怎麼了,女兒也是我的寶貝。

幾年之後,我媽去世了,弟媳沒好氣地甩給我們遺囑。原來我媽提前把房子賣掉了,分了30給我。我和老婆哭著說:“沒想到我媽沒忘了我們。”我真的很感動,我媽心裡還是有我這個大兒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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