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屏東縣黨部前主委張雅屏。 本報資料照

因屏東縣長選舉文宣案被判刑的國民黨前副秘書長張雅屏今天在臉書貼文表示,三年前(105年)的這個時候,他接任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同時,民進黨控訴他103年縣長文宣案一審宣判,兩年十月,褫奪公權五年。

 

張雅屏表示,當時就有反洪中常委發難表示他不適任,接續屏東縣黨部即出現以蔡明鎮理事長之名攻擊他賤賣黨產與侵佔民眾服務社經費的函件。經過當時的洪秀柱主席指派另一位副秘書長前往了解與說明,以及後續調查顯示並非如黑函所示,各項事務皆有所清楚的交代。他也親自向蔡理事長說明,電話中蔡理事長也表示了解,對話有錄音存證。然而,經多方解釋後,蔡理事長仍然以民眾服務社代表人之名,向他提出侵佔之訴。

 

張雅屏表示,今年(108年),歷經三年該案終於以不起訴處分偵結。然而,然而這個侵佔之訴,造成他的傷害甚重,對於當時正在進入二審的文宣案法官的心證上也造成影響,將他塑造成任意妄為,不顧法紀盤據黨部的惡霸。進而最終影響文宣案的二審,到最後他成為第一位在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任內因案入監服刑的犧牲者。

 

他說,經由該錄音內容可知,攻擊與抹黑他的成員包含屏東縣黨部部分幹部以及屏東縣民眾服務社部分理監事。

 

張雅屏表示,司法在傷害了他之後,還給了他一絲絲的清白。但這些所謂的黨內同志是否該還他公道呢?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刻意傷害他的人表示一點點的歉意。

 

張雅屏說,他將針對不起訴處分調查結果,根據錄音內容向相關人提出誣告之訴,以捍衛世間公道和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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