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家中長子,他還有三個弟弟。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才二十二歲,但已經出來打工很多年了。老公他個子不高,有點微胖。

我和他在同一個工廠上班,他為人很勤快,有什麼活都干,不怕苦不怕累,給我的印象很好,後來通過了解,確定他是一個很不錯的人,性格各方面都挺好的,就對他產生好感了,幸運的是,他也喜歡我,就順其自然的戀愛了。

沒過多久他就主動搬過來和我同住,對我挺照顧的,每天都會給我做飯,讓我感覺他就是一個暖男。

因為他是家中長子,父母知道談戀愛後,就一直催著他結婚了,但是我不急,我也沒有結婚的打算,後來因為意外懷孕了,才考慮和他結婚。

第一次回到他家的時候,讓我感到很意外和失望,他的家就是一個獨戶,住的很偏僻,就像隱居一樣。當時他的媽媽就向我解釋,因為家裡兄弟多,在村裡的房地不夠,才搬到了山裡建房子,有足夠的寬大,住著舒服。

房子面積是挺寬的,可是住得那麼偏,出去買東西會很不方便,反正我是不想在那裡生活的,可是我已經懷孕了,加上心裡又喜歡老公,就勉為其難的和老公結婚了,當時想著,以後在外面買房不在這生活就是了。

但是和老公結婚了才知道,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婚後我發現老公的工資每月都所剩無幾,他平時干什麼買什麼我都知道,怎麼會沒錢呢,我要求他把工資卡給我保管,他拒絕了,後來我和他吵了一架,才肯對我說出實情。原來,這是婆婆要求的,她怕我們在外面亂花錢,所以每個月都要寄錢回家,讓她保管著。老公也說了,在外面打工,每個月寄點錢回去,讓老人安心。

我不太支持老公的做法,因為錢到了婆婆手裡,就不是我們的了。再說了我們已經是成年人,我們家的事情應該由我們自己做主,我們應該為將來打算,趁沒有孩子的時候留點積蓄,以後大把需要花錢的時候。

因為這件事情,我和婆婆鬧得有點不愉快,但是老公後來還是聽我的了,把錢交給我來保管。

兩年後我懷孕生了孩子,選擇在城裡生,所以沒有叫婆婆過來。可是後來她還是來了,我知道她肯定是面子過不去,哪有人媳婦生了兒子不去看望的。過來後就幫忙給孩子洗澡,其實這些我都會,我真的不想麻煩她。

過了一個星期後我就想叫婆婆回家了,可是她說家裡不忙,暫時不急回去。婆婆在 許多時候我感覺挺不方便的,我們一家人其樂融融的,一起過日子多好,於是我就想了個法子,婆婆她不是喜歡錢嗎?我就偷偷地在她房裡放了五千塊錢,晚上老公回來我就大聲說了這個事,我說丟了五千塊錢,真是家賊難防啊!

明天早上起來的時候,婆婆拿了一萬五千塊錢給我,她說有五千塊是在收拾孩子衣服的時候看到的,另外一萬塊錢是以前老公給她保管的錢,現在我們家正需要用錢,她就取出來給我們了。那天她簡單收拾了一下,就回老家去了。

婆婆的做法讓我感到意外,她這是在給我台階下呀,我卻這樣對她,肯定傷透了她的心,老公因為這件事和我生氣了幾天,我真的是沒事找事,自尋煩惱,我該怎麼彌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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