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孩子也要講究方法,這篇文章值得所有父母借鑑。


在我們身邊,有這樣一類孩子,他們做功課、考試,只求能應付老師和家長,面對家長和老師的批評教育不反抗、無所謂,更無改變的意願和行動……


家長們困惑不解:「我投入那麼多時間和精力管孩子,生活、學習、興趣、特長樣樣操心,為什麼孩子總是一副無所用心、懶懶散散的樣子?」


究竟是什麼使家長陷入了管得越多,孩子越懶散的怪圈?


以下三種「管」,極易導致孩子學習動力不足,沒有責任感,鬆懈懶散,家長朋友們快來對照著看看,自己是否「躺槍」了呢?

過度干預


過度干預,會削弱孩子的自主管理能力。許多家長在孩子上小學甚至上中學之後,仍然認為孩子還小,不懂得安排自己的活動。


仍然像對待幼兒期的孩子一樣「關心」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從收拾書包、整理房間這些生活小事,到孩子的學習細節,比如何時開始預習複習、報什麼課外班等,無不參與、無不干預,有時甚至直接替孩子作決定。


久而久之,孩子變得越來越依賴父母,變得不愛動腦,懶得思考,懶得操心,自主管理的能力自然得不到鍛煉和提高。

過度獎勵


過度獎勵,會破壞孩子的內在積極性。有些家長秉持「少批評多表揚」的教育理念,認為表揚和獎賞能夠讓孩子更自信、能夠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習慣。


殊不知,獎勵用得不對,也會產生負面效果。


家長如果總是將獎勵作為激發孩子做事的手段,孩子以後做任何事都會渴望得到獎勵,就不會重視做事本身帶來的樂趣和成就感,也不會徹底地投入,進而對某種行為或學習逐漸失去內在的動力和積極性。

過度保護


過度保護,會剝奪孩子為自己負責的機會


因為擔心孩子餓著不惜追著孩子喂飯;因為孩子哭鬧就給孩子買不需要的玩具;因為怕孩子燙著、怕孩子摔碎碗碟就不讓孩子參與家務勞動……


家長一心愛子心切、護子心切,殊不知,在這樣無微不至的關心和保護中,孩子漸漸失去了為自己負責、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為自己的學習和生活負責的機會。


以上三種「管」法比較典型和普遍,容易導致孩子拖沓、懶散、缺乏責任心。怎麼辦?


建議您可以這樣「管」:


多放手,培養孩子自主意識


家長要逐漸對孩子放手,對孩子少一些控制和干涉,充分相信孩子的能力,尊重孩子的意見,讓他們有更多的機會根據自己的興趣和好奇心去自主安排自己的學習和生活。


同時,也應該允許他們失敗,給他們嘗試錯誤、並改正錯誤的機會。


低年級的孩子可以先由父母協助、指導和督促,逐漸過渡到由孩子自主安排、自主完成。這樣能使孩子獲得自我控制感,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和自我管理的決心和意志。


急於插手、急於糾正,就會使孩子思想上和行動上都產生依賴感,不願也不敢探究未知的事物。


不放任,樹立孩子規則意識


對孩子充分信任和放手,重視孩子的自由意志和獨立思考,並不意味著孩子就可以我行我素,也不意味著對規則的輕視和拋棄,而是允許孩子擁有有限的自由。


家長要給孩子明確自主的範圍,什麼是可以適當放寬的,什麼是需要限制的,什麼是必須嚴格遵守的。


比如作息,家長應該和孩子一起確定能夠保證孩子充足睡眠的上床時間和起床時間,絕對禁止因為賴床而上學遲到。


如果放縱下去,精神狀態就會出現問題,變得懶散和無所謂,更不可能勤奮和刻苦了。


因此,家長要加強監督,和學校密切配合,幫助孩子強化規則意識和日常規範,養成良好習慣,讓孩子明白「越自律才能越自由」。


巧獎勵,激發孩子內在動力


家長要多使用內部獎勵,少使用外部獎勵。


孩子通過積極地探究和了解周圍世界,由此產生的自豪感和成就感,本身就是對孩子獎賞,此時家長如果能夠及時肯定、及時鼓勵並給予情感和精神上的支持,這種獎勵就是內在獎勵。


相反,家長為了讓孩子做某事而給予物質上的承諾和獎賞,就是外部獎勵。


比如,晨跑時家長鼓勵孩子堅持跑完1000米,並在跑完後肯定孩子有毅力、能吃苦,就是一種內部獎勵。如果家長承諾孩子跑完1000米就可以買一雙新跑鞋,就是一種外部獎勵。


這種獎勵變成了賄賂和交換,它削弱了孩子自身的能動性,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使他覺得自己的行為是由這些報酬和獎勵引起的,孩子會更多地關注行為的結果而忽略行為本身,很容易對某種行為或學習逐漸失去興趣。

正歸因,引導孩子承擔責任


要進行內部的、積極的歸因,不要外部的、消極的歸因。


有些孩子考試沒考好,回到家就抱怨某老師不會教,或是說自己不是學習的料,這就是典型的外部的、消極的歸因,這種歸因方式往往會造成推卸責任、逃避現實的不良影響。


學習態度、學習方法、認真、努力與否等,是個人自己可以調節控制的因素,這種歸因不但是一種內部歸因,也是一種積極歸因,這樣的孩子學習動力必然是充足的,偶爾成績不如意也會在日後積極作出調整。


孩子出現外部、消極歸因的苗頭,家長一定要高度敏感並及時引導,不能任由孩子推諉責任,否則孩子的責任心會逐漸淡漠,慢慢變得對自己的學習也不想上心、不願負責了。


以上四種「管」法,家長可以嘗試使用,但我始終認為,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育兒真理,每一種方法對不同的孩子和家庭可能會有不同的效果。


因此,建議家長在充分了解、尊重孩子個性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管」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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