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

2019年5月14日 上午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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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老闆要當心了!通訊軟體發達,不過如果老闆是在員工的下班時間,還傳LINE通知工作事宜,必須完成的話員工就算加班,僱主必須支付員工加班費,如果老闆沒付,最高可開罰100萬。

 

東森新聞記者劉盈盈:「明天的報告今天要趕出來?可是我下班了耶!如果你是老闆的話,你在員工下班之後,用LINE來指示工作,那可得注意。」

 

▼如果員工下班時間,還收到LINE通知工作必須完成的話就算加班。(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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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已經下班,還接到LINE的交辦公務,如果無權拒絕等於就算加班,僱主就得給予加班費,否則最低2萬最高可以開罰100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科長黃毓銘:「要求他在期限內完成,如果是在於下班之後,仍然要完成這項工作,自然就視為工作時間。」

 

民眾楊先生:「多出來的話,那當然要算加班了啊,因為那是在,我們還不知道的情況下。」

民眾:「因為主要還是要幫主管,處理工作的事情,覺得就是算自己工作的一部分啦。」

民眾:「至少先回一下訊息,然後再看有沒有空去做這樣子。」

 

▼員工在休息日只收到1封工作的訊息,僱主也得付4小時加班費。(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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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就算員工在休息日只收到1封工作的訊息,僱主也得付4小時加班費,但也被質疑,太多模糊地帶,定義恐怕還不夠明確。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我要求你做一件事情,我說下個禮拜一要,那這段時間我到底要不要加班?如果要加班,可是僱主又說我沒有要求你加班,所以這時候都會有爭議,經常用列舉的方式,說如果你這時候下班時間,有傳LINE給員工,在什麼情況底下,你符合什麼樣的條件。」

 

▼勞動部指出一旦收到僱主用通訊軟體要求工作,先截下雙方對話紀錄。(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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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一旦收到僱主用通訊軟體要求工作,先截下雙方對話紀錄,再自行登記工作時數,日後可佐證,補登工時以免老闆不認帳。

 

只是這樣一來,恐怕也會讓勞雇關係更緊繃。

 

(封面圖/東森新聞)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