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受到眾多討論的國民年金,是我國從97年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例如家庭主婦等人。

國民只要定期且持續性的給付國民年金,就能享有「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以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

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然而近來受到軍公教年金改革的影響,國民年金出現許多爭議,很多民眾擔心國保破產而拒繳,以及10年保費到期不繳就不能領錢,甚至還有部分民眾領了國保的生育給付後就不再續繳費用,國民年金的漏洞讓人擔憂!

而另外最多人討論的,大概就是僑胞請領國民年金的問題,有民意代表質疑有些僑胞在台僅設籍1~2年,滿65歲後就可以領到3000~3800元的國民年金,每年政府約要給付約2億的支出。

而衛福部針對此事受訪後則認為,僑胞們也是有有投票權的國人,只是長期居住在國外,但政府不能因此就不管他們:「國保年金是希望保障民眾晚年的生活,應該正面看待,不能因少部分人的行為忽視大多數人因年金受惠,且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已做過修改,不能說是漏洞,我們也針對海外僑民做過討論,有些人認為在他們戶籍仍在台灣要給予照顧,依法納保給予年金!」

衛福部並解釋,僑民年金給付是較優的A式,除按年資計算的年金外,還能領到政府提供的基本保障年金每月3628元。」

目前已經有立法委員提出修法,會限制條件僑民近3年每年應在台灣待超過183天,才能請領A式老年年金,希望能保障所有國民的共有權利。

不少網友也認為,雖然照顧設籍台灣的海外國民也是政府的責任,但這樣的修法較具有公平性,也可凝聚社會共識,目前進度是修法完成後,這樣的限制就會上路。

大家對於國民年金是否也有些疑慮呢?

小編是覺得這當中還有很多的討論空間,希望能修法順利,別讓國民年金被空領,反而造成政府的負擔!

來源自勞保局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嚇阻電動自行車亂象,立法初審通過:沒戴安全帽將要開罰!

不曉得你有沒有發現,馬路上除了摩托車和汽車外,近幾年又多了一款「電動自行車」,且這款車的數量越來越多,據統計目前台灣有超過37萬的電動自行車出現在大馬路上。

雖然電動自行車的限速只有25公裡,然而很多車主會自行改裝成40公裡,甚至更多,加上電動自行車的法規也不如汽機車這麼嚴格,因此常可看到一些電動自行車的騎士違規行駛,不是在車縫中到處亂鑽,就是沒戴安全帽,造成意外頻傳,為此交通部也決定祭出鐵腕,將要推出嚴格的法令來控管這些不受控制的電動自行車!

由於電動自行車沒有個法令可規範,因此近幾年的事故增加有2.8倍那麼多,對此交通部聯合六都稽查,除嚴格取締改裝車外,也把電動自行車納管,要求領牌、納保險、騎士戴安全帽,甚至是限制騎乘年齡!

而日前交通部也通過初審,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騎電動自行車一定要戴安全帽,未戴者處300元罰鍰,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處1800到5400罰鍰,超速則處900元到1800元罰鍰。

至於腳踏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未滿18歲、附載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不依規定使用合格的兒童座椅、未依規應附載兒童,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針對立委提案的修法內容,交通部同意增列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最重可處5400元,並責令改正。

至於道路行駛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的最大行駛速率25公裡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之前沒有法令可以管的時候,真的很多電動自行車的騎士根本就是馬路上的移動式神主牌啊,沒戴安全帽在車縫中鑽來鑽去,常讓人看了是捏把冷汗,如今終於有法令可以規範,對馬路上的用路人來說,也可以放心許多啦!

來源自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