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前立法委員林滄敏涉詐領曲棍球協會公款案,以查無不法簽結。監察院今(14)日通過提案,以陳隆翔偵辦時疏漏偽造印章、印文及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提出彈劾。

 

根據中央社報導,承辦檢察官陳隆翔受訪時表示,這是一個用法律詞彙包裝的政治性案件,提案的監察委員以接受立委段宜康陳情為由立案調查,監察院如此粗糙分案過程令人遺憾。

 

中央社報導指出,林滄敏與前立委魏明谷民國103年參選彰化縣長,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段宜康質疑,林滄敏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嫌以假單據詐領公款,段宜康還公開表示,若所講不是事實,願意公開吞下曲棍球;魏明谷也以選舉文宣指控林滄敏浮報公款。

 

案件經法務部廉政署與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林滄敏被控詐領補助款部分,檢察官簽結並無不法,另依偽造文書等罪緩起訴曲棍球協會李姓秘書長、張姓總教練。林滄敏向段宜康、魏明谷求償,最高法院判處兩人賠償新台幣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定讞。

 

報導說,陳隆翔本月27日因安居專案,查緝毒品案件有功,將到行政院接受表揚,受獎前遭到監察院彈劾,他表示感到五味雜陳。

 

報導表示,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分署主任檢察官李慶義說,在監察院約談之前,已列出10多個問題質疑,台中高分檢召集彰化與台中地檢署開會討論,確定案件沒有違誤。案件中協會李姓秘書長,私自將彰化縣立體育活動組圓戳章,蓋在協會支出憑證上,因協會屬私人團體,憑證非公印文,加上彰化縣立體育場活動組已是廢棄單位,因此以偽造文書、業務侵佔等罪,緩起訴李姓秘書長等人。

 

報導指出,台中高分檢認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是檢察官的核心職權,不容監察院侵越,彈劾案影響基層士氣,中檢已有檢察官發起連署,為陳隆翔聲援。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在臉書也聲援檢方,認為監察委員透過監察權介入司法個案,大家還能相信「司法獨立」嗎?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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