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幾乎所有人都有過丟錢的經歷,

少則幾塊幾十塊,多則成千上萬。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年當中所有人丟失的錢加在一起,

這會是一筆多大的數目?

最近,日本媒體報導了一個非常令人吃驚的數字——

僅在過去不久的2018年一年中,

拾金不昧的日本人民向警方上交的拾獲錢財總額高達38億日元

38億日元啊……要知道,日本全國的人口也就1.268億。

平均下來,2018年當中每個日本人都撿了大約30日元。

震驚於這個數字的西方媒體紛紛轉載報導,

但在日本,這還真不是什麼稀罕事。

2017年,日本人一共撿到37.5億日元並上交警方;

2016年,日本人撿到36.7億日元……

這些數字給人的感覺就好像日本人天天都在撿錢,

撿完錢又蹬蹬蹬地跑到警察局,“警察叔叔,我在馬路邊兒撿到錢了,上交!”

同是地球人,憑什麼日本人就能天天撿錢?!

嗯……首先,當然是因為日本人更喜歡帶現金啊,

所以才會丟錢,也才會有人撿到錢,然後拾金不昧交到警察叔叔那裡。

過去十多年裡,日本政府一直忙著和通貨緊縮作鬥爭,

與此同時,銀行的存款利率低到接近於零。

因此,很多日本人都喜歡持有現金,

不僅可以增值,現金在手也可擁有更大的靈活性。

與此同時,日本的社會環境非常安全,

其他發達國家大城市常見的搶劫案在日本很難看到。

所以,日本人也就放心大膽地把很多現金放在家裡或者揣在身上。

身上隨時帶著現金,難免有一個不小心就弄丟的時候。

所以,經常有人在電車上、地鐵上、餐廳裡撿到數目不等的現金。

面對無主的金錢,絕大部分日本人都會選擇上交給警察,

請他們幫忙尋找失主。

原因除了日本人從小接受的道德教育要求他們拾金不昧、

設身處地為失主著想之外,

日本的“遺失物法”和“拾金不昧獎”或許也有很大關係——

日本相關法律《遺失物法》等規定,

在商店等地拾到的錢物必須在24小時之內交給所拾到的錢物的商店等,

在路上拾到的東西翌日算起,必須在一周內交給警察。

自己佔有就犯了“橫領罪”。

如果將撿來的現金上交給警方,

那你可以得到這筆錢的5%-20%不等,作為對拾金不昧行為的獎勵。

如果3個月之後,失主仍然沒有出面認領這筆錢,

那麼,這筆錢全部都歸撿到的人所有,名正言順。

當然,也有不少人覺得,不是自己的東西怎麼著都是不能要。

即便失主沒有出現,按照法律規定這筆錢應該歸他所有,他也不願意接受。

這種情況下,這筆錢就收歸國庫。

就拿2017年來說,

當年日本人民一共撿到並上交了37.5億日元,

其中27億最後都找到了失主。

還有5.1億日元無人認領,交給了拾金不昧者。

另有4.8億日元,因為沒有找到失主,撿到錢的人也不願意要,最後收歸國庫。

不過,很多人可能會覺得疑惑——日本人民每年都撿到那麼多錢,

這些錢,都是因為粗心而掉落在公共場合的嗎?

日本遺失物整理士認定協會的副理事長小根英人不這麼認為,

他提出了一個讓人非常難受的可能性,

“有一部分錢是獨居老人離世後留下的。

他們生前少有人知,離世後的財產也無人知曉。”

日本有很多無兒無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的獨居老人。

他們不願去銀行存錢也搞不懂電子支付,總覺得拿現金才放心。

所以,他們辛辛苦苦攢下的錢都被他們藏在房子的犄角旮旯,

除了他們本人,誰也不知道這筆錢的存在。

老人去世後,他們生前居住的房子大多被出售或空置。

等有新房主入住或翻新房屋之時,

才從屋子的閣樓上、地板下等秘密角落翻出他們生前的積蓄。

大部分房主都會把錢交給警方。

因為有的老人沒有子女親戚,有的雖然有但早就聯繫不上,

所以最後很大一部分錢都沒人認領,

要麼獎勵給拾金不昧的新房主,要麼就收歸國庫……

每年撿到幾十個億的背後,竟然藏著獨居老人孤單而悲傷的故事……

如此一想,還不如早早就把錢花掉呢-。-

來源: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