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

2019年5月15日 下午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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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因為勞資雙方對休息日的認知有不一樣的看法,在前幾日傳出台鐵積欠大約3億元的加班費沒有給員工。(圖/維基百科

 

台鐵因為勞資雙方對休息日的認知有不一樣的看法,在前幾日傳出台鐵積欠大約3億元的加班費沒有給員工,台灣鐵路工會指出,台鐵從2016年12月起一直到2017年9月,累積了2千多名員工9個月的加班費,估算以後總共約3億元。會造成這種不對稱的資訊,是因為2016年12月底新版的《勞基法》通過,但雙方對於星期六是否為休息日有不同的看法,不過於昨(14)日台鐵局在勞動部及交通部的協調下,勞資雙方達成「三班制休息日出勤給付」共識,台鐵也承諾會在今年9月底前把員工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差額給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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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4)日台鐵局在勞動部及交通部的協調下,勞資雙方達成「三班制休息日出勤給付」共識。(圖/維基百科維基百科

 

2016年12月23日新修正的《勞基法》上路,台鐵以及工會勞資雙方對於星期六是否為休息日有不同的認知而引發問題,台鐵原本打算實施車站輪勤班表,但工會沒有同意,一直到2017年9月30日雙方才達成共識,實施工會提議的二輪一例隔週休班表,也就是休息日和例假日不一定是在星期六、星期日,但在新勞基法上路到達成共識以前那段時間,並未明確討論出應該怎麼計算。

 

在新法與舊法還未明確訂定的9個月時間,工會認為星期六為休息日,不過台鐵仍然依照舊的勞基法,認定休息日可依輪班做更動,所以只給了「1日薪資」,並沒有按照新法以「延長工時」(前2小時1.33倍、後6小時1.66倍給付、超過8小時為2.1倍)來計算員工們的加班費,因此每位員工每個月薪資可以差大約4000元,因此台鐵被指控累積了約3億加班費用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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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三班制的輪勤人員以「例假前一天推定為休息日」的原則來計算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9月30日止的休息日出勤加班費。(圖/台灣鐵路工會官網)

 

在今年的5月6日交通部將台鐵勞資雙方集結並召開會議,也根據台北市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建議,台鐵的勞資爭議終於達成共識,工會也在昨(14)日晚間表示,勞動部司長王厚偉來協調此事,雙方也取得共識,台鐵三班制的輪勤人員以「例假前一天推定為休息日」的原則來計算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9月30日止的休息日出勤加班費,並會於今(15)日起造冊以確認金額,並預計於今年9月底前將其補齊。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