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義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遇到上這種情況,請問該如何處理?
「就是有這樣的人!駕照雞腿換的嗎?
變換車道不用注意安全距離嗎?按你喇叭剛好而已,
不然車子裝喇叭要幹嘛用的?裝飾品嗎?」
往往每次行車糾紛上爆料,
主要原因不外乎是切車切太猛、方向燈無敵....
一握上方向盤,俗稱路怒症就發作,而引爆點就是那喇叭聲!
好像被按喇叭就是宣戰一樣.....
「我開車新手都知道這種換車道的方式很欠撞了,
讓個毛,每次換道都讓後面的車緊急煞車,這樣是對的?」
有社員留言解釋變換車道中的車,
就算前輪過線了,但後輪沒過線,仍屬於未完全變道,
這時候如果後車因為前車硬切入而撞上去,也會判前車全部責任!
當然,後車不能說自己是故意撞上去的....
「再仔細看一下影片,影片起始時,
互相車距還有約兩台車的空間,此時前車都沒打方向燈喔!
影片4秒時才閃方向燈,這時車距已經不足一台車的空間,
這時候就馬上要切入內側車道是很危險的。
這已經不是禮讓不禮讓的問題了,這是安全上的問題啊!
再來就是我直行路權,為何要讓?
切車道才應禮讓直行車的阿....」
「提早領年終!
比中指~公然侮辱罪、
開車阻擋~強制罪、
拿武器~恐嚇罪、
蛇行~危險駕駛!」
「那些說讓一下的車牌給我,
我也來這種開法,看你有何感想!
我看樓主速度都差不多,何來加速之說?
打方向燈就一定要讓?我方向燈打到快燒了也沒什麼人要讓,
你要不要幫我攔車跟對方說讓一下會怎樣?」
「我的家人也曾有遇到類似狀況,
帶記憶卡去當地派出所報案,
告他肇逃、公共危險、恐嚇、逼車,
談和解時除了修車賠償,還可要求精神賠償!」
「說要讓的人看來不會開車,不然就是三寶!
距離這麼近,方向燈打了就要切,後車沒有急煞他怎麼可能進的來?
後車急煞如果造成再下一台車的追撞,要幫忙賠嗎?
說的很漂亮,我看的覺得好笑~」
「看完文章我覺得很多人都想,
只要打了方向燈後,
不用一秒時間直接切入車道,管他有沒有車,
反正後車急煞撞車不關我的事,按喇叭是挑釁行為。
你們玩命關頭真的看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