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李亞鵬被拍到與一位短髮白衣女子牽手同行。

公開牽手,吟吟淺笑,看起來像是很穩定的戀人了。

好事的網友很快“查證”了女子身份:

是一名企業家,年約36歲,身高1.7米,坐擁500億身家。

“500億身家”這個標籤太突出了,

眾媒體和網友嘖嘖稱奇,“李亞鵬傍富婆、吃軟飯”之聲不絕於耳。

中國男人一向忌憚這種定位,47歲的李亞鵬大概也非常不喜歡,

於是今天下午,他果斷發聲,承認新戀情,也澄清女友身份:

不是企業家沒有500億

只是一位偶爾喜歡唱唱爵士的文字工作者

一位令人欣賞的獨立女性。

我理解媒體需要流量但希望能給予一些基本的尊重謝謝!

                           

這是和王菲離婚6年後,李亞鵬第一次公開承認戀情。

平淡,坦然,歡喜,和照片的狀態很一致。

有趣的是,文風還沿襲了前妻的風格。

還記得6年前離婚時,王菲唯一一次在微博做的解釋吧?

婚是我要離的

沒有第三者沒有婆媳不和

不牽扯財務問題

不是悲情狗血劇

和平分手

換一種方式相處

對孩子來說我們仍然是一家人謝謝

                                            

連不用標點符號這個風格都很像呢。

種種跡象表明,在李亞鵬心裡,王菲一直分量很重。

從初遇天後一見傾心,隨後每天給王菲發笑話,窮追猛打。

到結婚後呵護備至,王菲說什麼都是對的。

甚至離婚時,依然深情告白“愛你如初,我的高中女生”。

                                    

我很佩服李亞鵬一點,就是他是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他那麼愛王菲,但當王菲想“換一種方式相處”,他也忍痛同意了。

放手,並且真的以另一種方式,跟王菲相處得很好。

王菲和謝霆鋒再續前緣,換做一般男人,心裡多少會有點不適吧,

但李亞鵬也沒有一句微詞。

這倆人之所以成了夫妻的離婚典範,

離不開王菲的瀟灑,更離不開李亞鵬的豁達。

                                   

如果李亞鵬狹隘,他可能會在離婚時百般不甘:

天後王菲哎,我不可能再找到比王菲更好的人了,

所以糾纏、耍賴、死不放手。

然後兩個人熬死在一樁不幸福的婚姻裡,

或者頭破血流地離了,老死不相往來。

當然,李亞鵬沒有。

他知道,王菲只有一個,

但能讓自己幸福的人,絕不只王菲一個。

事實上,恢復單身的李亞鵬,過得也很不錯。

忙事業,陪女兒,過日子。

間或有媒體拍到他和別的女人出雙入對,說明他也沒有一直空窗。

這次終於認了新女友,應該是他內心敲定了,這一次是對的人。

所以,人生這麼長,只要你一直認真生活,

每一站都可能遇到對的人,都可以發生意想不到的美好。

一般不存在什麼“唯一不可取代的人”。

畢竟你看,連王菲都有人可取代。

                                                             

說到這裡,不禁想起翁美玲。

這個俏美靈動、渾身都是戲的姑娘,是當年最炙手可熱的偶像。

她在83版《射鵰英雄傳》中飾演的黃蓉,

被認為至今無人超越,之後的朱茵、周迅也難以企及。

                                            

1982年,翁美玲認識了同樣當紅的湯鎮業,

兩人很快傳出戀情,一對璧人看起來幸福般配,人人艷羨。

                                                

只是感情的事,冷暖自知。

湯鎮業那麼帥,花邊新聞自然難免。

兩年多的戀愛裡,倆人不時為此爭吵。

1985年初,據說湯鎮業有意分手,

退掉了他和翁美玲同租的房子,搬回自己之前的住所。

不久後,翁美玲聽說湯鎮業談了新女友,

氣憤之下,吃安眠藥輕生,幸好及時求救,洗了胃,才逃過一劫。

而那年5月,湯鎮業和苗僑偉、戚美珍、吳君如一起去淺水灣游泳,

正好被狗仔拍到,多事的狗仔還專門去追問翁美玲。

翁美玲嘴上說著不介意,卻在第二天凌晨,在家中開煤氣輕生。

一個擁有盛世美顏的26歲當紅女星,

就這樣穿著她的粉紅色睡袍,永遠離世。

當天的日曆牌上,她留給了世界最後一句話:Daring,I love you.

                           

翁美玲的離世,或也與事業壓力有關,但感情多半是最後的壓倒性因素。

其實在我們旁觀者看來,一個這麼美這麼伶俐的姑娘,

前途大好,人生光明,又何必困在對一個男人的感情裡?

世上男人這麼多,絕不只有那一個才是對的人啊。

離開他,會有無數人愛你啊,你還有無數幸福的可能啊。

                                        

可是女人在愛情裡,常常陷入迷境,

看不開,走不出,放不下,一心執迷,最後走向最壞的路。

太可惜。

生活中,這樣的女人也比比皆是。

東西壞了,我們都知道要扔。

可感情壞了,為什麼我們卻死不放手,非留它在生活裡腐爛發臭?

一個女讀者給我講過她的故事。

孩子兩歲時,她發現老公出軌女同事。

她鬧過,也哀求過,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求他回歸家庭。

老公嘴上答應著好好過,可背地裡還是天天和小三聯繫,如膠似漆。

有次孩子高燒,他卻堅持要外出,

後來她發現他是陪小三逛街看電影去了。

                        

那天他們大吵了一架,老公咬定要離婚,

可她還是放不下他,也不想孩子成長在單親家庭,

更不甘心就這麼成全他和小三,更更擔心離婚以後過得還不如現在。

於是就那麼耗了三年。

她想,她不好過,大家都別好過。

三年後,她精疲力盡,不堪忍受,

終於同意離婚,並很快和老公辦了手續。

那時她唯一的想法就是好好工作,帶好孩子,再也不結婚了。

                                 

不過。

又三年過去,她已經又結了婚,還懷了二胎。

現在的老公特別寵她,他們在一起,有聊不完的話。

她無比慶幸自己當時離了婚。

也覺得跟小三較勁那幾年太傻了,平白無故糟那麼多心,實在不值得。

總是這樣。

人總要在走出來再回頭看時,才感嘆“那時我怎麼那麼傻”。

而之前陷在情網裡時,總是混沌不堪的。

此時此刻,就不知有多少傻女人,

依然在不值得、不合適、不應該的感情裡,苦苦掙扎。

                                        

外人都覺得傻,她們卻一頭扎在裡面,多苦多痛,都死活不肯出來。

所以人要想快樂,必須要保持清醒,要用理智去做決定。

而不是糊裡糊塗不管不顧,

抱著一堆廢物哭著喊著“我就要我就要”。

沒必要。

真的沒必要。

好的感情,我們要好好經營,

而確定壞了的,要趁早放下,一天都別多留。

與其憋出抑鬱症,不如快刀斬亂麻,轉頭換新天。

人要懂得爭取,更要懂得放手。

尤其在感情裡。

很多事都可以強求,但感情真的不行。

每段關係,都有它的命。

該走的時候你就得讓它走,強留無益。

也別覺得再也遇不到那麼好的人。

世上人這麼多,對的人從來就不止一個。

只要你一直奔著美好去,就一定有更美好的人,在下一站等著。

來源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