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殺女◢沒按時送女兒回家, 前妻報警 驚揭1死1傷命案!(新加坡18日訊)嫌兇未按時送女兒回家,前妻報警揭命案!《聯合晚報》報導,夫妻已經離婚,女兒撫養權歸女方,周末才由男方帶回家。嫌兇與兩歲女兒彤彤。事發前一天,兩人還帶女兒一起出席托兒所的家庭日。由於隔天是父親節,據知女童隨爸爸回到盛港的住家過夜。到了晚上前夫遲1小時,男方仍未有把女兒送回來,女方連忙報警。女童的母親石女士(30歲)今早在娘家受訪時說,星期天晚上前夫應該把女兒送回來,但遲了一小時,仍不見他的身影。她心感不妙,連忙報警。據知,兩人已經離婚,但她受訪時不願針對她的婚姻狀況多做解釋。她僅稱:“當天是父親節,所以才會決定讓女兒和爸爸一起度過。”石女士之後也趕往前夫住家,怎知等到的竟是女兒遇害、前夫事後企圖自殺的駭人消息。她傷心地說:“女兒今年10月就會過三歲生日,我們都已經計劃好要做什麼,而且也會請她爸爸一起來。”對於前夫和案件,石女士則避而不談,僅稱會交給警方調查。她說,她總是以女兒為重,並向女兒灌輸大家都很愛她,包括她的爸爸,所以要女兒也愛大家,包括她的爸爸。前妻剛在本月4日度過30歲的生日,嫌兇在前妻生日當天,將全家福的面子書頭像,從一家三口的全家福換成他與女兒兩人的合照;前妻面子書則只有她與女兒的母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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