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女學生觸怒男老師,一句阿倌惹來狂鞭”風波,如今成為全國矚目的最熱話題。

到底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還是剪不斷,理還亂?

孩子辱罵在先,遭老師體罰在後,媽媽再去報警,歡迎大家各抒己見,到底誰對誰錯?

此案於今午在新山西北區一間國中發生。

據面子書流傳頻顯示,女學生家長到學校投訴,指女兒被一名國文男老師鞭打手腳至瘀血,甚至懷疑女兒的左手已傷重拿不起來;經過一番理論,家長還帶女兒到新山北警區報案。

女學生在視頻中稱,當時已向男老師道歉。不過,男教師解釋,女學生在講“阿倌”字眼時,是否注意自己的行為和態度,同時他在鞭打過程時,女學生尚未道歉,直至同學要求女生向教師道歉,女生才道歉。負責調解的女教師透露,男教師也承認是自己失手鞭打錯誤,同時表明身為教師被人戲稱“阿倌”會生氣,要求家長聽聆解釋。另外,柔州教育局主任阿茲曼受詢時說,他尚未接獲相關投報。

“講手拿不起,現在幾多她在玩手機的照片,只是想把事情弄到讓自己紅而已吧?分明就是想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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