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立楷 分享陳正峰貼文於 爆料公社

 

【原Po內文】    

這一切都是我活該!

人倒黴喔!就是那麼容易,這種事情也被我遇上。

我的車輛是停置停車格,被從停車格被移置出停車格外!我請員警來協助被移出停車格問題,因為我怕被告發違規停車。但因我的手腕受傷無法搬動車輛,因為車輛平時為我太太再使用,鑰匙都在她身上,但人在宜蘭市,所以我無法用鑰匙開啟車頭。

           

再想辦法這過程中,發現逆向違停的車輛應該為鄰居友人車輛!

我向前詢問是否該車為你們所有?該逆向車主前來移動車輛,但他要求我把車輛移開!但我告知他我沒鑰匙,他卻不客氣的惡言相向,告知我『你不會叫人送來嗎?』我說我沒辦法移動,一台近160公斤左右的車輛,因為我手腕受傷無法搬動,他卻說我不移動就要報警處理,我說「請你打電話報警處理吧!因為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

   

                

同樣的兩位的警察人員前來,跟逆向車主同樣的說『叫我移動車輛』。我告知沒鑰匙真的無法移動,他說那我只能開單告發你違規併排,再不移動請拖吊車前來,我說「開吧!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然後警方原本預計叫拖車前來,但因有鄰居跟家人幫忙協助下,搬移開讓逆向車輛先行離開,後拜託鄰居及家人協助再次搬入停車格。試問員警也知道原因為何硬要開單,是證明他不偏袒哪一方?還是我活該該受這種感覺?員警已知道的問題為何不正視,讓小弟本人要再一次受羞辱,他還告知你併排不可能可以銷單的,因為他說他有告知我要移開!

   

      

但他不了解車的重量,還有我手真的受傷,太太人在宜蘭陪家人,意思是我就倒黴嗎?!如果員警覺得有不妥當!他應該是協助我們處理事情吧!而不是消極的態度開單取締告發!再加上消極的態度告知我活該,我有告知你要移車,你不移我就開你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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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留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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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始末都是我車輛被移出停車格所造成,不是我惡意的自我行為所發展。

一個是態度問題,一個是在侮辱我個人行為!我有做就該責罰,但明知我沒有行使的事,卻要我去面對這責罰,我不能接受這個問題,麻煩請正視這問題,態度決定別人對你的尊重,如果有人可以協助我請回應我!

歡迎分享轉貼我賺錢也很辛苦!

#興隆派出所

#大家的權益你我的問題

#騎大型重機沒有錯

#錯再你千萬別停停車格因為被移出格子外要自己負責

#那是不是買一台推高機來大家都別停格子了

#我不是硬脾氣請跟我講道理

#你吞我可以請讓我覺得你可以

#逆向是用雞腿買駕照嗎這樣都出不來

#要不然給我200我來幫你移出來

#說真的憑什麼要做什麼請不要侵犯我的權益

#員警也只是這樣而已

#行使自己權益卻忘了人民的困擾

#沒做的事情也要我擔

他媽的吞不下

#我可能會被查水錶幹那就請你來吧

#人民保姆還是要你命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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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留言回應》

 

     

「法律看證據!倘若樓主有提供任何足夠證明車被移出的根據,或許就不會有第二件事的發生。實質上警方也只是依照現場顯示證據開單,畢竟現場的狀況為並排停車!若有相關證據,當然可以現場或事後提交,畢竟是一面之詞.....」

「依法規的話,警察兩邊都開單是正確的!除非你有證據能證明原本停放的好好的,沒有證據的話,警察不開你單只開對方的,就換成對方罵警察了!」

「我自己停路邊機車格,我也都會先拍照,避免其他人亂移車變成違規。我是認為警察開單是因為當下的事實,其他人不要故意亂扯警察的素質什麼的⋯⋯版主去調閱監視器後,才能申訴+檢舉那個可惡的移車人!」

「版主文中有提『他說那我只能開單告發你違規併排,再不移動請拖吊車前來,我說開吧!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所以警察是不想開他的單,但是他執意不移車呀!結果還是逕舉,是代表車主不願意簽名收單嗎?」

「『如果員警覺得有不妥當!他應該是協助我們處理事情吧!而不是消極的態度開單取締告發!』...怪警察不幫你?警察本來就沒有義務幫你吧!萬一幫你搬車有損傷是不是又要求償?找朋友、車行各種方法可以搬車怎麼不找?」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