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2 19:26聯合報 記者張弘昌╱即時報導

 

桃園市劉姓男子收到,「限速5公里」、「超速45公里」的交通違規罰單,令他一頭霧水看不懂,懷疑警方照相取締器材「秀逗」故障了。警方今查出是電腦系統誤印,註銷原罰單後,會重新釐清違規事實,再製寄出新罰單。原以為「烏龍罰單」可以不用罰的人,心都碎了;大罵連犯錯鬧出笑話了,還死命的要搶錢。

劉姓民眾投訴,8月7日下午騎機車,行經桃園市八德區新生路、龍宮街36巷路口,騎經超速測速桿時,車後突有陣閃光,當時他以為自已車速不快,是其它車輛超速被照相取締,不以為意。

沒想到事隔一周,劉男卻接到超速罰單通知書,罰單上違規事實,竟寫著「限速005公里」、「超速45公里」,直呼「時速限速5公里」路段,用跑步或騎腳踏車經過,都會被測速拍照取締,罰單恐怕有上萬張之多,簡直是前所未聞、匪夷所思,懷疑測速桿是不是「秀逗」故障了。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連國豐說,接獲陳情立即派員檢測,八德區新生路測速照相器材功能沒有問題,是委外廠商用電腦列印製作告發罰單時,因電腦系統異常,導致套印了錯誤數字,印出一批違規事實,都載記「限速5公里、超速45公里」的罰單。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清查,因後端電腦套印時,電腦系統出錯誤,共有19處超速測速桿影像,因電腦誤判開出的256件烏龍罰單,但儀器記憶卡仍留存相關檔案,待釐清案件後,將補發正確罰單,有超速違規事實的,還是會罰。

八德區新生路路段,行車時數限速50公里,但電腦設定套用的數值,全誤列印成「限速5公里,超速45公里」。警方表示,廠商印製錯誤違規罰單,將依合約向廠商求償,並註銷先前的舊罰單,待釐清案件後,將另補寄致歉通知書,並附上正確數值及違規事實的新罰單。

接到令人傻眼的烏龍罰單,警方承認外包商作業失誤,還會補上新的罰單,王姓民眾直批,罰錢事小,這口怒氣真嚥不下去,收到錯印的罰單已經很荒謬,警方不但沒檢討,還將錯就錯,硬要開罰從百姓的口袋撈錢,此舉恐造成執法機關公信力損傷。

桃園市鬧出烏龍超速罰單風波,八德區新生路段的測速桿。圖/讀者提供

桃園市超速照相取締桿,開出一批匪夷所思的超速罰單,違規事實全都是「限速005公里」,用跑的路經測速桿,恐都會被拍照取締。記者張弘昌/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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