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昨對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做出解釋,「年改三法」大部分條文合憲;但有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直指「舞弊、貪腐與浪費,才是國家財政危機的罪魁禍首」。

 

大法官湯德宗在提出的不同意見書中,引用儒學宗師熊十力文章,「不能公明誠信,而言革新,則失常道,自取亂亡而已」,認為改革若不公正誠信,只會自取亂亡。

 

湯德宗認為,「年改三法」削減退撫給與的規定,若適用條文施行「後」的退休人員,尚不違憲;但溯及適用施行「前」的退休人員,則屬違憲。

 

他說,政府喊窮卻又提出增加財政負擔計畫,包括一堆「蚊子建設」、八八○○億元前瞻,「公共支出的各種舞弊、貪腐與浪費,才是造成國家財政危機的罪魁禍首」。

 

湯德宗認為,政府全面溯及削減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撫給與,估計可省二八○億元,但對於人心的衝擊難以估計。他指出,年改可大可小,均要以「開源」為主,節流為輔,除非國家財政遭重大變故,絕不輕言溯及既往削減已退休人員的退撫給與,也不要汙名化十八%。

 

大法官黃璽君指出,除已退休者外,在職者也會考慮未來退休保障不足,可能提前退伍除役或退休,領取一次退休金,以防政府再度變更規定,衝擊不小。

 

大法官羅昌發在協同意見書指出,軍改條例雖設有過渡機制,但對已經七十五歲以上、經濟上較弱勢的人來說,可能有額外的醫療照護等需求。羅認為,軍改條例有改進空間,相關機關應採適當措施回應。

 

大法官張瓊文提出的協同意見書中表示「政府欠受改革不利影響的軍公教一個道歉」,她引俗諺「做官若清廉,食飯著攪鹽。」為免公務員落此窘境,關於公務人員俸給權、退休金權,有提供製度性保障的必要。她引日本電影「楢山節考」為例,質疑如果衰老成為原罪,犧牲成了老人家唯一的宿命,年長者要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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