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 上午8:57

又是因遺產分配讓親情變調!一名事業有成的紀姓男子(58歲),為車禍跌倒又兩度中風的老母(89歲),聘請專業看護全日照顧,6、7年間共花了1068萬,後來發現母擁鉅額資產認為應自己支付,否則將來變成遺產,未出錢照顧母親的兄長也分一樣多豈不公平?因此打官司促母還「代墊款」,但台中地院認為紀男與母並無委任關係也就無代墊款問題,至於紀男另提不當得利促還錢,法官也認為無理由駁回。

男子為照顧老母花了1068萬,後來發現母擁鉅額資產認為應自己支付,否則將來變成遺產,未出錢照顧母親的兄長也分一樣多豈不公平?因此打官司促母還「代墊款」,但台中地院認為紀男與母並無委任關係也就無代墊款問題,至於紀男另提不當得利促還錢,法官也認為無理由駁回。(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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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報導,判決書指出紀男有3個哥哥、1個姊姊,母因車禍跌倒又兩度中風,皆是紀男支付相關費用,但去年初發現母親名下有存款、不動產和股票,認為這些錢應優先花在母親自己身上,他先前花的是「代墊款」應還給他,不然將來變成遺產,未出錢照顧母親的兄長也分一樣多豈不公平?因而決定打官司討錢!

紀男主張遭其他兄弟拒絕,紀男因此向法院聲請成為母親監護人,但法官決定還是讓兄弟共同監護、監管母親財產,紀男姊姊則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去年7月後母親的生活與照護費以其資產支出,每月15萬內,至於紀男6、7年來花掉的1068萬,法官認為雙方無委託契約,沒有代墊款問題,至於紀男另提以不當得利促還錢,法官則認為是本於為人子女盡孝道,與法定扶養義務不同予以駁回。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