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博士論文真偽成謎?引發民眾、學界好奇心。除牛津大學經濟史博士徐永泰率先赴LSE圖書館調閱,發表「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台大學生林冠廷也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在其臉帕發表蔡英文總統論文摘要,提供關心者「聞香」。

 

林冠廷以「LSE圖書館半日遊記:如何親眼閱讀總統論文?」為題分享他向LSE圖書館調閱蔡總統論文的經過,並附總統府針對申請授權的回函,以及蔡英文博論誌謝、摘要、目錄的筆記。

 

重點摘要:

1. LSE圖書館確實有收錄蔡英文的博論,而且將其視為博士論文。到底會有哪間學校收藏無效的博士論文,還會不註明的?

2. 有學術身分(例如大學生)者,應該都能申請入館閱覽,其他人不知道。最好提早一週以上申請。

3. 照片只能拍論文封面,但館員允許我用電腦做筆記。

4. LSE圖書館好高級,閱覽室椅子極優,哭。

 

[前言]

最近總統論文正夯,正好人在倫敦,決定嘗試一讀。大英博物館電子論文系統指出,該論文只能從館藏地LSE圖書館找到,所以我轉而搜尋LSE的論文調閱資格,發現並不困難。以下我會說明怎麼取得閱讀論文的資格,讓其他跟我一樣浪費時間對這件事情窮追猛打的無聊造謠人士能夠有所依循。此外,我會盡可能就我被允許的範圍,分享我所看到的論文內容,希望可以促進與不公平貿易相關的學術討論。

 

[申請資格與入館方法]

即使非LSE或英國任一大學的學生,只要先上LSE網站申請加入圖書館,輸入個人資訊(我以臺灣的大學生身分申請)與想要閱讀的文獻,基本上可以很容易取得調閱權限。

 

完成上述表單後,靜待館員在五個工作天內回覆。回信的email中,圖書館希望我提供文件證明學術身分。但我的學生證並沒有蓋章或效期的欄位,且暑假期間我所就讀的大學不提供在學證明,因此我以「學生證加上註冊費通知單」作為學生身分的證明,再附上一張大頭貼照與欲入館日期,花了額外兩三天,獲得圖書館書面同意,順利取得入館資格。

 

圖書館已經就我提供的日期,事先安排書籍與座位。我在9月6日入館當日直接搭地鐵去Holborn站,Holborn離我(與其他惡俗觀光客)的炸魚薯條愛店Rock and Sole Plaice很近,閱覽室在傍晚閉館後可順便去吃。抵達圖書館,在G樓櫃檯用護照驗明身分,直接領取事先印好的讀者證(如圖),再搭電梯到四樓的閱覽室(archives room)即可。

 

[館內狀況]

閱覽室有點像館中館,跟女性圖書館在同一個地方,有自己的門禁、出入口。在閱覽室櫃檯表明來意,館員把閱讀證收走,要求我將個人物品鎖在置物櫃中(其他閱覽室讀者亦同),給我一把鑰匙,再三交代不可拍下內文照片,就可以進去。鑰匙能開啟閱覽室內的資源箱,箱中已經放好我所申請的論文。

 

置物櫃、資源箱與座位編號通通相同,並且在入館時就已指定,我的是2號。雖不可以拍攝封面之外的內文,但館員允許我利用電腦記下筆記。閱讀中館員有時會晃到我附近,但並不是某些新聞暗示的那樣,從頭到尾有人隨伺在側的那種監視。

 

論文的封面夾著我的借閱單,還有新聞鬧得很兇的版權聲明(如圖)。離館時,我將鑰匙、論文還給櫃檯,就能拿回讀者證。但我被要求檢查手機的相簿,確認沒有內文照片才放我離開。某1450不斷鼓吹我跟論文自拍,被檢查的時候超級尷尬,可惡。

 

[論文授權]

圖書館要求入館者複製論文內容要經過作者同意(原文如圖示版權聲明中所述),我先行致信總統府欲取得授權,府方回應如此:「近來某些人士針對總統學位取得提出質疑,總統已表示會對相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提起告訴。希望相關人士停止造謠生事,這些不實的謠言只是增加社會紛擾、讓國政討論被掩蓋。至所陳盼於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拍攝總統論文乙節,仍請您依該圖書館規定辦理。」

 

所以,我無法提供極為詳細的論文內容。但館方沒有禁止我跟其他人分享筆記,且就算禁止公開筆記,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也不違法,頂多就是讓館方氣噗噗(我在敝校謝大法官的智財法導論只拿到B,有錯請指正)。所以,我還是會簡單說明我所看到的論文內容。時間不足,我只有針對論文謝詞、摘要、目錄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記錄。

 

[我對論文的觀察]

*謝詞

謝詞前一頁,作者只有提家長。謝詞當頁,作者依序提到指導者Mr. Michael J. Elliott,以及提供意見的康乃爾大學Professor John J. Barcelo、LSE的Dr. B. Hindley,最後是校對的Miss Tina Pei-Wen Sung。

 

*摘要

下一段(Tsai 1983)是我針對「作者自行書寫之論文摘要」所做的筆記,沒有引述句子,我已盡最大努力避免LSE圖書館所禁止之「本論文任何部分之複製(copying of any part of this thesis)」,如原作者認為仍有侵權之虞請聯絡我。

 

論文作者指出,1930年代之後的世界經濟局勢大幅變化,我們再次面對貿易保護主義。本文檢驗非關稅壁壘(non-tariff trade barriers)政策中的法律議題,如傾銷與補貼常被視為不公平貿易行為,如何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自動出口設限(VERs)、多種纖維協定(MFA)等保障制度中處理。作者規劃了三部分的文章架構,第一是世界經濟情勢,以及幾個主要國際經濟組織、經濟理論與比較優勢(comparative advantage)之變化對這些情勢的影響,各種貿易衝突與非關稅壁壘的使用狀況;第二部分是GATT等國際法律與國內法如何針對上述問題立法與執法;第三部分是結論,探討貿易法之立法如何受政治影響,法律機制如何和貿易效率背道而馳,最後作者比較康乃爾大學Barcelo教授、紐約大學Lowenfeld教授與LSE的Hindley博士三人在考慮政治情勢後,對貿易情勢提出的解方,自己並提出了另一個版本。

 

*目錄

我統計了目錄中關鍵字的頻率,剔除掉of這種沒有文意的詞彙後,最高應是「補貼」(subsidies,24次;subsidy,4次),再來出現十次以上的單詞還有「出口」(export)、「貿易」(trade)、「保護措施」(safeguard)、傾銷(dumping)、法律(law)、商品(products)、價格(price)等。請注意,其中有些單詞可能是其他多於一個詞所構成的名詞。

 

[心得]

LSE圖書館非常舒服,許多討論空間,不會有抱怨別人在圖書館講話的正義魔人,椅子好坐。清大圖書館是我在臺灣造訪過最好的大學圖書館,LSE雖然不如清大新,可是氣氛勝出,座位更是優質非常多,也沒有那種在新圖書館蓋好就把自己辦公室搬去頂樓的校長。LSE圖書館的洗手間是Dyson烘手機,請臺灣各頂尖大學好好注意!強烈推薦新聞上特地要飛倫敦看論文的人,省一點碳足跡,把機票錢送給臺灣各大學圖書館人員到英國參訪學習好嗎?(心得完全與論文無關)

 

註:本文在9月9日寫成,今日稍加修改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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