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 上午8:03

高雄黃姓女子行經新光三越百貨三多店時,不慎被舞台階梯踏板絆倒,當場摔斷4顆門牙、血流如柱,氣得提告求償醫療費與精神慰撫金共149萬,業者辯稱是黃女與友人邊走邊聊天疏忽才釀禍,但一、二審法官均認定業者未擺放三角椎或拉警示線該負9成責任,最後判決應賠黃女19萬確定。

高雄黃姓女子行經新光三越百貨三多店時,不慎被舞台階梯踏板絆倒,當場摔斷4顆門牙,最後獲賠19萬確定。(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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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報導,判決書指出黃女在2016年7月31日下午4時許,行經新光三越三多店東側門騎樓處時,遭舞台拆除、平放在地上的舞台搭建踏板絆倒,當場摔斷4顆門牙、血流如柱,經治療仍有3顆失去功能,共花醫療費25萬,加上未來醫療費還需逾155萬與無法工作損失等,向業者提告求償149萬。

對此,新光三越辯稱舞台搭建踏板高度達一般人腰部,黃女第一次經過時能避開,第二次因與友人聊天未能注意才絆倒,應自負7成過失比例,但一審法官勘驗監視錄影器發現業者未擺放三角椎或拉警示線該負9成責任,雙方皆不服提上訴,二審合議庭最後判業者應賠黃女19萬確定。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