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 下午2:43

漁業署編列明年罰鍰收入新台幣7225萬元,引發立委關注要求全數刪除。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無法接受刪為0元,他對歐盟也無法交代;幾度折衝,歲入收入改編列2000萬元。

農委會法規明定,蟳蟹繁殖期若違規捕撈將被罰;漁業署明年編罰鍰收入7千萬,立委喊刪後調降成2千萬。(中央社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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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三法上路,不少漁民感受到法規與漁業現場作業脫節,法令罰金高且沒彈性,曾有屏東漁民北上抗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農委會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到漁業署預算時,因為漁業署明年編列罰款收入7225萬元,較今年增加2551萬元,讓不少中南部立委跳腳。 漁業署109年度預算書說明欄指出,違反漁業法、漁港法案件全年預估475件,每件罰3萬元,全年約1425萬元;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或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全年預估116件,每件50萬元,全年約5800萬元。而108年度的罰鍰收入,漁業署僅編列4674萬元,顯然有明顯成長。 選區在屏東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說,政府為了拿掉2015年黃牌啟動修正漁業三法,但罰則變很重,漁民都哀哀叫,「有時被罰了,也沒辦法負擔高額罰款」;政府不該用懲罰漁民作為國庫收入,呼籲政府該體恤漁民生活,並檢討放寬分期繳納罰款。 莊瑞雄也提出預算歲入刪減案,提案內容指出,我國在漁業署和漁民努力下,已經拿掉黃牌,政府不應與人民對立,不應以懲罰漁民作為國庫收入,提案全數減列。 選區在高雄的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質疑,明明政府要「宣導代替處罰」,結果罰款收入卻增加這麼多,他無法接受;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說,政府目標不是要把漁民罰到垮、罰到倒,直言政府即便不列這麼高的歲入收入,該罰的案例還是會開罰。 陳吉仲說,如果都沒編預算,外界會覺得農委會沒有要執行漁業三法,但有編不一定要執行,可以降低執行率。 莊瑞雄說,如果是偷抓保育類等重大違規案件,當然該開罰,立法院提出全數減列的要求,就是漁業署執法時溫度不夠,「政府跟民眾對立的代價,比7000萬還要高」,因此才提案全數減列。 陳吉仲說,如果歲入收入編為0元,就代表漁民未來百分之百不會違反漁業三法,這樣他無法對歐盟跟交代。陳吉仲,他堅持一定要編列歲入收入,但農委會將想辦法補助漁民損失。 幾度折衝後,立委仍不滿農委會不願全數刪除罰款預期收入,但因為農委會官員表示目前罰款實際收入是2100萬元,陳吉仲表態願意逐年減少,並以今年執行狀況為準來編列。經濟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裁示,歲入收入改編列2000萬元。 蘇震清也說,除了調降預算書罰鍰收入,也提出主決議要求農委會及漁業署,不得將罰鍰收入作為執法目標。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