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兒子被同學欺負,親自到學校去勸導,竟害自己吃上官司!新北市一名家長指控,12歲的兒子長期被同班同學毆打,兩度送醫治療,多次與對方家長溝通,也曾經找老師協助,卻沒有得到正面回應,不想孩子再受委屈,趁放學時間到班上找人,沒想到對方回去告狀,向這名母親提告傷害。

左側臉頰留下血痕,另個角度仔細看,長長一條傷口,就算擦上藥還是清晰可見,指控臉上的傷,是同班同學下的手,小學五六年級期間,慘遭嚴重霸凌。

受害男童:「臉部生殖器官也有一次被他踢過,他就打我的手打我的臉,然後常常經過的時候就這樣,頭把你打一下,沒有原因的,完全沒原因的。」

回想上個學期,2月25日傍晚五點多,12歲王姓男童指控,被吳姓男同學欺負,但個頭只有140公分的他,根本無力還手,母親心疼孩子受傷,多次與對方家長溝通,也曾經向老師報告,並沒得到正面幫助,最後決定親自到學校勸導,偏偏這一勸讓自己吃上官司。

受害男童母親:「(兒子)長期的被他打,我有去跟家長反應,家長還作勢要打我,有跟老師提過,可是老師就說他已經是被放棄的學生了,我只是去學校勸導他說不要再打我(兒子),變成我現在還要被他老爸提告。」

手上拿著傳票被告傷害,大大喊冤,說自己完全沒動手,但吳姓男同學竟向父親告狀,說手臂受傷都是這位母親造成的。

回到吳同學住家查證,但家中無人應門,校方回應,孩子之間的衝突,曾經成立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但最後決議不屬於霸凌事件。

孩子身上的傷或許已經恢復,但長期被欺負留下陰影,母親護子心切,竟因此吃上官司,無助也無能為力,住同一社區的兩個家庭,日後還得法庭相見。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