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 “合理評論” 居然 “被約談”!

言論還有自由?

2018年11月16日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在臉書公開評論故宮前院長陳其南,所謂的「三階段完成故宮轉型藍圖」政策。

而在1年後,“大選前一個月”,2019年12月遭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函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2020年1月6日裁定,“認為蘇宏達是發表個人意見與合理評論”,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不罰。

網路上許多 “綠色網軍”,在蘇宏達教授臉書,不實指控所謂蘇教授造謠,顯然被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的裁定所駁斥。

而且任何人看完「台大教授蘇宏達揭密:民進黨的台北故宮2年遷移秘密內幕」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