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8確診個案,均於國外被感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召開記者會,國內新增8例境外移入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案60至67)。

    

◆案60為中部20多歲女性,2/9至3/11獨自赴義大利、希臘、德國旅遊,12日入境,14日出現發燒、畏寒及倦怠就醫,經通報檢驗,於今日確診。案60自述3/5至3/9在德國入住的青年旅館中,同房旅客狂咳不止,由於兩人共用衛浴且未戴口罩,研判案60遭該名旅客感染的可能性較高。已初步掌握接觸者共11人,其他接觸者持續追蹤中。

    

◆案61為南部50多歲女性,3/5至3/14與另1名家人參加奧地利、捷克團體旅遊,14日入境時因發燒被檢疫站攔檢送驗,於今日確診,目前收治負壓隔離病房。已初步掌握接觸者共20人(含同團領隊及團員共18人),其中案61同行家人於3/15出現發燒症狀,已通報送驗並收治負壓隔離病房,將持續追蹤其他接觸者。

    

◆案62為北部60多歲女性,3/7至3/14與另1名家人至菲律賓探親,12日於菲律賓當地出現發燒、咳嗽、肌肉痠痛、後眼窩痛症狀,14日入境後由家人送至醫院就醫並採檢送驗,於今日確診。案62同住家人(2人,含同行者)均無疑似症狀,其他接觸者持續追蹤中;另案62於菲律賓期間曾與來自美國的家人接觸(已於3/14返回美國),該名家人亦於3/12出現咳嗽症狀,3/16已於美國當地採檢。

    

◆案63為北部50多歲男性,為昨日公布案55於3/3至3/12至埃及旅遊之同團團員,案63於3/13晚間因咳嗽有痰、流鼻水、寒顫等症狀至醫院就醫後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依案55及案63發病日研判,為一起境外旅遊群聚事件。本群聚截至目前已掌握接觸者共98人,除案63確診外,其餘接觸者尚無疑似症狀,將持續追蹤其他接觸者。

    

◆案64為北部20多歲男性,去(2019)年8月底至西班牙就學,由於就讀學校有確診個案,故與就讀同校的家人及同學一同返國,於3/12入境。案64於14日出現畏寒、流鼻水及眼睛癢症狀,15日至醫院就醫並採檢通報,於今日確診。案64與昨日公布案58為同校同系所學生,雖互不認識,但由於該校先前已出現確診病例並且停課,研判2人於校園群聚感染的機會較大。截至目前已掌握2人接觸者共55人,將持續追蹤其他接觸者。

     

◆案65至67為南部2名50多歲女性及1名60多歲男性,3/4至3/13土耳其(與案56、57同團),分別於3/14、15日發病,3/15晚間由衛生單位通知前往醫院採檢通報,於今日確診;該旅行團群聚截至目前共計5人確診,接觸者持續追蹤中。

    

昨天增6例,今天再增8例:

#60 義大利德國希臘旅遊

#61 捷克旅遊

#62 菲律賓旅遊

#63 #55埃及團友

#64 #58同校學生,西班牙返國

#65 土耳其旅遊團

#66 土耳其旅遊團

#67 土耳其旅遊團

          

衛福部也宣佈:非必要赴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及填寫檢疫通知書不實者,不可領取防疫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

     

鑑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避免民眾赴國外旅遊不幸染病,造成國內社區防疫壓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宣布,自3月17日起,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費用將另外公布;此外,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第69條第1項最高處15萬元罰鍰,另針對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10至100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指揮中心表示,為鼓勵民眾配合整體防疫措施,衛福部於3月10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針對民眾因居家隔離、檢疫及家屬請假照顧,最多14天可領新台幣1.4萬元防疫補償金。本辦法發布後,各界反映少數民眾為了申領防疫補償而刻意出國,導致本辦法的美意遭到濫用,且有部分民眾於檢疫通知書記載不實或疏漏,增加負責追蹤的地方政府民政、警政及衛政人員負擔,恐成為防疫破口。為避免民眾心存僥倖貪圖一時快樂,罔顧國內社區防疫安全,浪費珍貴之防疫及醫療資源,故訂定此規定,以降低疫情對國人健康的危害。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