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已經在全世界蔓延長達4個多月,疫情毫無趨緩的現象,確診人數攀升,台灣也出現了393例確診案例,其中384與393是一對夫妻,長期居住美國,出現症狀後便在隔天搭飛機返台,並在台灣確診武漢肺炎。

到目前為止,台灣至少已經出現13例長期旅居國外的人回國確診的病例,以每人醫療費210萬計算,相當於台灣健保必須要花2730萬來替這些沒有每個月按時繳交健保費的國人治療。

案384、案393長期旅居美國,案384在4月3日出現咳嗽有痰的症狀,10日入境台灣,主動通報不適症狀後,11日確診為新冠肺炎。而案393在1990年出國後,30年都沒有回來,3月29日出現喉嚨有痰等症狀,4月11日才搭機返台、13日確診新冠肺炎。

▼指揮中心說,案393從1990年出國後,30年沒有回來,返國紀錄為2020年4月11日。(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此外,除了上述2人長期旅居美國,返台確診新冠肺炎以外,案89、案212、案354也是長住美國,返台後確診新冠肺炎,案317則是美國、台灣兩地往返居住,返台確診新冠肺炎。 

台灣境內的案143、案144也是長期居住在捷克,其中案143在3月14日發病、案144在3月6日發病,2人3月19日返國時由機場採檢送驗,3月21日確診新冠肺炎。

而長期居住在英國,返台確診新冠肺炎的案例則有案208、案227、案309與案313,與上述居住國外,返台確診者相加,共有13人是類似的狀況,詳細人數仍待進一步查證,但依據目前掌握的消息,最少有13人是旅居國外,返台確診的狀況。

而根據中央相關規定,來台灣短暫停留者,或是在台灣確診者,必須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這些費用並非由健保來支付,而是由政府負擔,以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先前說的「確診者直接社會成本210萬」來算,相當於這13人花了政府2730萬元的治療費,這還不包含所有間接成本。 

「為何10多年來對TW沒任何貢獻,稅付....0元,可以…出事就回台灣,以為台灣是回收桶」?

「真正在台灣定居的國人,準時繳費,為何要用在那些平常旅外萬歲,有難才說台灣好,希望政府可用一個標準出來,否則對不起國人」。

「相對於到大陸打工的台灣人,這些旅居歐美的人應該有較高的基本的生活費,應該請他們自付費用」!

「海外國人必須補繳完所欠健保費(含利息),才可入境台灣」

「雙重標準! double standards !! 防疫大漏洞」

「其實我們真正住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也沒辦法,讓那些長期旅居國外自稱還是呆丸郎一直使用我們的的資源,希望這波疫情過後那些官員要好好的修法,照顧真正的呆丸郎」

「講白一點就是美國醫療費用貴台灣免費,所以回來台灣醫治,爽用“台灣人”的身份」!

「當然要自費、政府買單等於無辜百姓買單、拜託別太垃圾」

「為什麼全民要幫這些人買單!?我們又沒欠他們」!

哈囉掰掰,我是鬼媽媽-------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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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公社 反廢死聯盟

「這時候不得不說:防疫標準,沒有比照對大陸台商的嚴格控制。」

「30年?那健保費該好好算一算才給健保治療否則#請自費#請自費#請自費」

「為什麼沒人去抗議,大家只能乖乖接受嗎?喔,不能逆時鐘」。

「一對已經長期定居在美國的人,只憑著有台灣護照跟身份證就可以享有國人繳稅的健保,有意義嗎? #拒絕雙重國籍 #愛台灣就要表態 #不要逃難才歸國害人」

「長年居住國外,也沒有繳稅金,對台灣也沒有貢獻,一發病回台診治,要全民買單,建議政府,回台診治可以,費用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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