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基隆一位陳姓男子,竟因為罰單沒繳,他名下全家人住所竟遭法院強制拍賣,如今被迫搬離住所,他的老母親到官署下跪求情未果,全家人只能投靠親戚另想辦法。而新聞一出,被許多人質疑罰款和拍賣住所的比例原則有問題,也有許多人聲援他們一家人,但也有人看到陳男未繳的十幾張罰單理由後,就覺得他們不值得同情!

針對基隆市陳姓男子積欠1萬8千元交通罰鍰,名下一棟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遭強製法拍賤賣,16日陳男與家人等人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求解套,陳母還一度下跪求情,但無法挽回被掃地出門困境。宜蘭分署說程序完全合法,因房舍已拍定,原屋主僅能找拍定人協商購回。

陳姓男子長年住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上的一處巷弄內,獨力扶養子女及母親,因從事建築工作的關係,常在中南部奔波。2016年起陳男因交通違規,被開罰4張罰單總計1萬8千元,但因時常不在家的關係,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被開罰,怎料2月時就接到通知,因罰單沒繳,名下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已被以135萬的賤價拍賣,同時也要求他立即搬家。

聲援陳家的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也認為,執行署人員曾找鎖匠進入陳男家中,可發現屋內有電視機、冰箱、冷氣及傢具等動產,價值已超過2萬元,高於執行標的1萬8000餘元,捨棄動產查封而改為不動產查封,顯然已構成違法超額查封。

16日陳男與家人及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等人,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進行「與行政執政官的對話」,陳母還一度在宜蘭分署辦公廳內下跪求情,後立即被家人扶起。

陳男表示,由於媽媽不識字,替他代簽行政執行署的通知函件時並不知道是罰單,才會導致沒有繳款,目前只能先讓家人投靠姐姐,未來只好再想辦法。

陳志龍等人原先要求承辦柯姓執行官出面對質,場面一度僵持不下,最後分署長洪景明出面溝通,才稍微緩和。

柯姓執行官強調,陳男有10幾次交通違規包括多次酒駕紀錄、無照駕駛等,部分則是被警方攔停,陳男一定知道自己違規紀錄;從收案至法拍歷經4年,陳男都未出面,才強製法拍;查封陳家房舍當天有貼上封條,在場員警、地政人員都有簽名、拍照存證;執行有公益性質,強制執行也是希望杜絕交通危害發生,至於若監察院要調查此案,程序完全合法,她也願意接受調查。

網友紛紛留言:

「原本還替老婦覺得心疼,但看到酒駕我真的不行。」

「酒駕還真讓人同情不起來。」

「催繳1萬8,法拍250萬的房產,厲害了我的政府;倒是欠億欠千萬的稅追不回來,甚至還有變呆帳的....。」

「依法行政,應該要審查比例原則吧!?最小侵害性這樣可以過?」

「法院查封應該都會到居家勘查,他們住在裡面應該都會知道才對,怎麼會等到三拍被拍賣出去才出來知道。」

「從收到法拍到完成花了四年還要裝無辜嗎?應該是吃定政府不敢作為!踢到鐵板齁!」

「通常會有這種情況,是因為繳款人故意不繳~然後被查封才說自己不知道!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人多的是!四年的時間?以為4天嗎?」

「都說了4年了,你難道不知道嗎?是惡意還是故意?我不相信,除非根本就是不想繳。」

老實說,積欠這麼多罰單,如果說是未注意到而沒繳,還真的讓人覺得很難相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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