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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新北市報導  

2019年7月3日,鐵路勇警李承翰處理補票糾紛,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李承翰搏命壓制,最後傷重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嫌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嘉義地方法院對於鄭嫌的交保裁定作出最新的說明,「本院考量被告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參酌被告的家庭經濟狀況,因此諭知被告繳納新臺幣50萬元後,停止羈押,在被告具保之前,仍應繼續羈押。」。


▲勇警李承翰壓制嫌犯卻遭刺殺。(圖/翻攝畫面)


▲勇警李承翰壓制嫌犯卻遭刺殺。(圖/翻攝畫面)


▲勇警李承翰壓制嫌犯卻遭刺殺。(圖/翻攝畫面)

嘉義地方法院針對被告鄭嫌交保裁定之說明:
被告鄭某經本院判處無罪後,依法視為撤銷羈押,但因案件還沒判決確定,加上本院考量被告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且被告所為情節重大,造成社會大眾恐慌,基於對於社會安寧秩序之維護,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316條規定,認仍應有諭知具保之必要,參酌被告的家庭經濟狀況,因此諭知被告繳納新臺幣50萬元後,停止羈押,在被告具保之前,仍應繼續羈押。


▲勇警李承翰壓制嫌犯卻遭刺殺。(圖/翻攝畫面)

法官認為鄭罹患精神疾病,依刑事訴訟法316條規定撤銷羈押,得命具保丶責付或限制住居。李承翰父親李增文每次開庭都到場,今天聽到審判長卓春慧宣告,他不發一語。步出法院後面對記者追問,他不停搖頭,最後勉力擠出一句太離譜,低頭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