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局員警李承翰前往處理鄭姓男子,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發生的衝突,被鄭男刺死,嘉義地方法院30日以鄭嫌罹患精神疾病宣判無罪。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殺警行為天地不容,國人無法原諒,嘉義地檢署將提上訴,不會讓以精神障礙為藉口、理由的犯罪者,逃避刑事責任。

小燈泡媽媽王婉瑜立委也在下午5時半召開記者會對此案表達看法。

王婉諭今日受訪內容如下:

今日台鐵殺警案,一審判決無罪。

針對此個案,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我們沒有卷證資料、也沒有參與審理過程,所以不適合對司法個案做任何相關評論。

但在此時此刻,我們最關心的,還是被害人家屬是否有得到足夠的支持與協助,陪他們度過這一段難熬的時間。

我認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現在社會大眾的共識是,不能讓這樣的被告,在社會缺乏防備的狀況之下,有再次犯案的機會,我們的社會,更無法承受再一次悲劇的發生。

對於法務部長今日的說明,「已立即啟動社會安全網,避免嫌犯再犯」

我想提出幾個問題。

一、請問司法院,地方法院在做出交保裁定前,有沒有具體評估被告身心狀況,有沒有相關專家的參與?有沒有明確的事證,證明被告已符合交保的要件?以及是否徵詢過被害者家屬的意見?

二、請問法務部,對於法院交保裁定,是否詳細調查被告的身心狀況,以及審核被告是否有繼續羈押之必要?對本案交保是否依法提出相關救濟?若無,檢察官是否考量依精神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改以其他適當處分,確保被告沒有再犯的可能,並持續觀察其身心狀況。

三、請問衛福部及警政單位,對於被告裁定交保後,有無後續的追蹤及積極作為,來保護社會大眾安全,且避免被害者家屬陷入恐懼。

四、請問負責社會安全網的林萬億政委

請您明確回答,我們的社會安全網計畫,是否能如法務部所期待的,避免社會大眾再次受到傷害?如果無法,面對如此重大矚目之案件,行政院是否應該更主動積極的提出具體作為,防止被告的再犯可能?

我們不要再有下一個憾事發生。

司法若判定被告無罪,我們的國家更應該要勇於擔起這樣的責任,給人民承諾,將極力確保,被告未來沒有再犯的可能。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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