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旗山區27日出現首例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不過衛生局公布活動史僅列一家水果行,當事人認為足跡史並不完整,因此自己列出17日以來去過的地點並PO網公告,淚訴:「希望病毒到我這就好」。

對此,衛生局表示,足跡發布有3個原則,若未經查證,恐怕造成民眾恐慌。

▲確診男子公布詳細足跡,避免鄉親也染疫,「希望病毒到我這就好」 。(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案6364為高雄市旗山區20多歲男子。(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案6364為旗山20多歲陳姓男子,曾參加北部旅行團。衛生局27日公布疫調結果,僅列出陳姓男子在17日至26日的中午12點到晚間9點,都待在一家水果行。

陳姓男子表示:「為了保護當地鄉親,把傷害降到最低,高雄市所發布的足跡較不完整,所以我加以補上。」

他自行列出17日起在旗山的活動店家,被點名的有火鍋店、星巴克、鵝肉店等,強調自己全程都有戴口罩,除了內用外。

▲旗山出現首例確診個案,男子自行公布詳細足跡。(圖/翻攝自臉書)

陳姓男子說,衛生所通知確診時,他就和疫調人員講了1小時的電話,如實告知足跡史,不過衛生局認為他全程都有戴口罩、幾乎都是外帶,在店家時間也不到10分鐘,所以不需要公布。

陳姓男子表示,目前他沒有明顯症狀,但就是怕老年人、幼童可能會有反應,希望公布足跡史,能讓店家做消毒,衛生局也有向他說明,未公布的店家也都逐一做消毒了。

最後陳姓男子也忍不住哽咽說:「希望病毒到我這就好,我不希望旗山還有鄉親染疫。」

▲▼店家強調均有消毒。(圖/翻攝自臉書)

而被點名的店家,也在地方臉書社團內貼出公告,回溯當時陳姓男子到店購買餐點,停留時間均不到10分鐘就離開,且當時人員都有戴口罩,並和衛生局聯繫清消,開封後食材也全數丟棄,還有店家自主停業。

不過確診者是否能自行公布足跡?高雄市衛生局強調,針對公布確診個案足跡史部分,原則上以活動停留時間長短、有無佩戴口罩,以及該地底善否也密切接觸者為原則。

確診者若自行公告活動地點,若未經查證,恐怕會造成他人恐慌。

▲高雄市衛生局強調,足跡公布有其原則 。(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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