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指控飯店拒收2000元。(示意圖/取自Pexels)

鈔票的面額有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不過有不少店家其實不愛收200元和2000元。就有一名網友發文表示,日前他去一家五星級飯店吃飯,並拿出2000元結帳,怎料店家卻拒收,還報警說他吃霸王餐,讓他超傻眼。貼文曝光後,網友風向一面倒。

這名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住宿2.0」上貼文,提到他日前去一家五星級飯店吃吃到飽,由於店家是採「用完餐再付款」的方式,所以他吃飽後才付清869元的費用。當時,他到櫃檯掏出一張2000元鈔票要結帳,結果店家卻拒收。

「沒想到店家還叫我換別張,不然就要告我吃霸王餐!」原PO傻眼表示,店家認定2000元鈔票並不在市面上流通,所以要他換別張,甚至已打電話報警。對此,他實在很無奈,「雖然店家可以拿拒絕交易的理由來拒收紙鈔,但如果是採用完餐再結帳的話店家應該就不能拒收吧!」

▲多數網友認為,一定有什麼細節沒被寫出來。(示意圖/取自Pixabay)

貼文曝光後,底下一票網友則質疑,「五星級飯店不會這麼輕易報警欸!感覺有內情」、「感覺事情沒那麼單純,魔鬼藏在細節裡」、「案情不單純,怎可能2000元鈔票不收,是否有其他事由沒告知」、「要說實話喔,前因後果都要講清楚才好」。

根據「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央行發行的貨幣為國幣,在中華民國境內的一切支付均有法償效力,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否則債務人以法償貨幣給付,債權人若拒絕收受,應負受領遲延之責。

原則上商家不應拒絕以新台幣現金為交易的支付,除非法令另有規定或依契約約定採現金以外的方式當成支付工具,且商家有義務於提供商品或服務前,明確寫出接受的支付方式,並符合公平互惠原則,以避免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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