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問,公司可以臨時想到理由就扣薪嗎?」一名女網友氣憤發文抱怨,公司每個月都用不同的「新花招」來扣員工薪水,近期增加一個新規定,若客戶打電話來「響3次仍未接」,經投訴現場每位同仁要扣1千元,讓原PO相當不滿,貼文一出,不少人也替該公司員工打抱不平,認為公司已經違反勞基法。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抱怨,公司每個月都有「新花招」來扣員工薪水,或者是將排休假較多的員工從月薪制改成時薪制,憤怒表示「樣樣都違反勞基法員工的基本權利,還能拿公司的法律顧問來壓員工!到底是誰給他的勇氣?」。

一名網友發文抱怨公司每個月都有「新花招」來扣員工薪水。(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從原PO貼出的對話截圖中可見,疑似是公司主管傳來的訊息,內容談到,為了維護大家權益,必須注意以下2點,「第一,來店客戶請主動打招呼接洽;第二條,客戶打電話和鈴聲響三響以上未接,如果有人投訴,現場同仁每個人每次扣1000,感謝大家配合」,新規定明顯違法。

公司規定若客戶打電話和鈴聲響三響以上未接,經投訴現場同仁每個人每次扣1千元,讓原PO直呼不合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怒火,紛紛表示「可以告了」、「不得任意以任何理由扣薪水,當初談好月薪多少就是月薪多少」、「這種公司直接檢舉囉」、「亂扣薪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工局投訴」、「電話鈴聲變成警報器了」、「直接檢舉申訴,該拿的拿一拿換老闆啦」、「那就勞工局,環保局,國稅局,消防局讓他一次擁有」。

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僱主不能擅自扣薪作為違約金或補償,否則將違反第26條規定,「僱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者可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