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瀾宮以信徒奉獻的金牌,打造出一尊黃金媽祖。(資料照)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大甲鎮瀾宮多年前將信眾還願答謝的金牌大大小小逾上百萬面,鎔鑄雕刻成一尊高4.2尺,逾270公斤重的「金媽祖」,安置在地下室的媽祖博物館,成為鎮廟之寶,但民眾於去年底向台中地署檢舉「金媽祖」非純金,鎮瀾宮事長顏清標涉及詐欺等罪嫌,最近地檢署偵查終結,因已逾10年追訴期而不起訴,但也證實「金媽祖」非純金打造,內部為銅體;顏清標對此強調,「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絕對經得起考驗。


270公斤黃金,以周五收盤的黃金價格換算,約值4億6000萬元。


地檢署的偵查內容指出,民眾檢舉鎮瀾宮對外宣稱「金媽祖」是以1.2億元打造,但「金媽祖」並非純金,使用的黃金也未達270公斤,剩餘黃金不知去向,也僅支付廠商2000多萬元,質疑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及詐欺取財、侵占及背信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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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地檢署調查,鎮瀾宮委託柯建華打造「金媽祖」,並找來模具協力廠商施景文等協助,地檢署傳喚證人蔡達雄、柯建華、施景文及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施景文證實「金媽祖」內為實心銅製,是由其委託不詳的莊姓友人製作,再由柯建華使用鎮瀾宮提供信徒捐贈約270公斤的金牌等黃金熔鑄而成「金媽祖」的金身。


柯建華向檢方供稱,其承作「金媽祖」所得報酬僅300多萬元,並非檢舉人所稱2000多萬元,因「金媽祖」詳細製造日期不確定,檢方透過媒體報導推估,「金媽祖」於民國94年元宵節首次對外展覽,製作完成日期應於91到94年期間,但查證鎮瀾宮那幾年支出總額,並無法證明「金媽祖」支出費用是在什麼科目下支出,鎮瀾宮也未提供董事會決議等相關記錄或契約,無法對被告有不利的認定,加上詐欺取財罪、侵占罪及背信罪,刑法為5年以下,追訴期為10年,民眾檢舉已超過追訴時效,不得再追訴。


顏清標今天回應指出,這是有心人故意惡意檢舉,當初「金媽祖」是以276公斤的黃金打造,由於當時信眾捐贈的金牌不足,廟方還斥資3000多萬購買黃金打造,說「金媽祖」非純金是污辱所有信徒,強調「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神明前難道可以做假嗎?」絕對經得起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