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公告,先聲藥業新冠治療藥品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先諾欣首發報價公示,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的首發報價為750元/盒。此前,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指引(試行)》,基本要義是在堅持市場決定價格、尊重企業自主定價的基礎上,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入醫療機構和行業協會參與社會共治,引導企業公開透明合理制定新冠治療藥品價格。那麼,國產新冠口服藥是如何定價的呢?

PART01

臨床價值優先

先諾欣(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首發報價為750元/盒/完整療程,含稅出廠價(或進口到岸價格)705-720元/盒。作為首個國產3CL靶點新冠口服小分子藥物,先諾欣的首發報價不到輝瑞Paxlovid(1890元/療程)的40%,低於默沙東莫諾拉韋膠囊(1500元/療程)的50%。

據先聲藥業藥物經濟學部門負責人介紹,企業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指引(試行)》要求,充分考慮到國情社情和藥物經濟學實際,和國家相關部門多輪溝通匯報,最終確定了750元/盒的價格。

「創新藥品的定價應當首先基於藥品的臨床價值,據臨床試驗數據結果,我們和P藥臨床價值相當,考慮到我們作為民族企業的社會擔當,努力壓縮銷售和生產成本,使得整體運營成本遠低於進口藥。為了讓中國的新冠創新藥惠及到更多患者等,我們採取了『向下』定價策略」。上述負責人說道。

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衛生經濟學教研室主任李洪超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般來講,藥物定價考慮的因素比較廣泛。國產藥物主要考慮的有其臨床的療效和安全性,這個是最主要的。還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也會影響定價,比如疾病負擔的嚴重程度,目前臨床治療的需要,有沒有別的途徑可以滿足,即「未被滿足的臨床需求」。

PART02

未滿足的需求

李洪超表示,這段時間新冠治療的Unmet needs(未滿足的需求)比較明顯,有非常明確療效證據的藥物選擇不多。而新冠和普通感冒不一樣,的確有一些患者產生比較嚴重的後果,甚至死亡,所以疾病負擔也不低。

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新獲批的國產抗新冠口服藥物的定價。「還有一個方面的因素也特別重要,即競爭產品的價格比較。輝瑞Paxlovid在中國的價格是一個療程1890元,價格較高,醫保談判沒有成功。國產藥物目前的定價參照這個1890元,明顯低不少。」李洪超補充道。

不同的藥物治療新冠的療效和安全性的差異會影響藥物價格。李洪超表示,先聲藥業的先諾欣和Paxlovid這兩個藥物之間沒有開展過頭對頭的臨床試驗,所以很難確切地說療效和安全性誰更好。但是,這兩個藥物所屬同一個作用機制,即3CL蛋白酶抑制劑,從理論上來看,臨床療效和安全性的差異可能不會很明顯。從兩個藥物各自臨床試驗的數據可以看到,臨床療效的指標沒有相差多少,甚至先諾欣的某些臨床效果指標似乎還更好一些。而近期同時獲批的另一個國產創新抗新冠藥物VV116與先諾欣和Paxlovid不是同一個作用機制,但是VV116和Paxlovid是做過頭對頭的臨床試驗的,並且臨床療效沒有顯著差異,甚至VV116的安全性可能還略好一些。在這個前提下,就可以根據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來做一些價格的合理測算或者定價。

PART03

個人自付不到100元

在此次北京醫保局公布的首發價的數據中,先諾欣的研發費用被一併披露。據了解,先諾欣原料藥成本為334.53元,直接研發費用5.02億元。這筆費用相當於先聲藥業2021年全年研發投入14.17億元的35%,2022年中期業績公布研發費用6.52億元的77%。

李洪超表示,這是個比較特殊的案例,以前在醫保管理當中,實際上並不會非常直接地去考慮研發費用的問題。現在比較主流的思路是基於價值定價,而考慮研發成本屬於基於成本定價的思路。「我們都知道創新藥物的研發成本很高,周期長,主要是通過專利保護,給企業一個獨占的銷售權利,通過這樣的做法讓研發企業可以回收研發成本。對於醫保管理者,通常情況不會專門地去算這個帳。但像先諾欣,包括VV116都是在疫情期間臨時研發的,不同於老藥新用。新藥研發下來的成本很高,研發機構也要付出很多的人力物力。而疫情有可能一波就過去了,過去之後的藥物市場被壓縮。如果要鼓勵企業、研發機構有積極性能夠在公共衛生事件中及時開展應急研發,來應對公共衛生危機,就需要在定價當中適當考慮,儘量能夠覆蓋他們的研發成本。」

根據我國此前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規定,以及國家醫保局前不久發布的《關於實施「乙類乙管」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先諾欣將自動進入最新版「新冠防控指南」,並納入臨時醫保藥品目錄,購買者僅需支付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自付部分,按照個人自付10%計算,僅需不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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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記者|姚倩

圖片來源|先聲藥業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