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年少輕狂的高中生來說,牽一台超帥的新車可能比阿公留下的老房子值得多了,但大人們一看就知道這是個會後悔的決定。中國河南省一位高中剛畢業的男同學小華 (化名) 滿18歲了,為了想買機車手上又沒錢,爸媽也不同意他買,就偷偷把爺爺過戶給他的房子便宜脫手,未料被仲介坑了一大筆。小華媽媽知情後大發雷霆,懷疑仲介拐騙兒子,雙方僵持不下鬧上法院。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TVBUSA。

 

根據中媒《大參考》報導,河南省鄭州市的小華為了買車,就瞞著父母把爺爺贈與的房子,以52萬人民幣 (約新台幣229萬元) 轉賣給仲介小伍 (化名) 。小伍身為有經驗的二手仲介,知道該物件其實價值超過100萬人民幣 (約新台幣440萬元) ,馬上就答應高中生,並快速簽立買賣合約,接著轉手把房子再賣給客人小洋 (化名) 。


翻攝自微博,下同。

 

小華媽媽知情後暴跳如雷,氣自己兒子不成材之外,也質疑仲介看兒子年紀輕未經世事就設局欺騙。小華媽媽聯絡仲介表示願意加利息還錢,並要求對方把房子還回來,但是仲介不答應,聲稱兩人已經簽約賣房,小華拿的錢並非抵押借款。雙方鬧到法院去,法官何萌受訪指出,房屋契約表面上看來,確實是2個完全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意買賣,沒有違法問題。

 

調查後發現,小華和仲介在對話中的確談論到買賣房子,兩人也同意交易。不過進一步思考,能發現高中剛畢業的小華對房屋市值不熟,完全聽從房仲的安排,以低於市價一半的金額轉手,明顯有失公平。另外,仲介還預付35萬人民幣 (約新台幣154萬元) 給小華,等過戶後再補上尾款17萬人民幣 (約新台幣75萬元) 。法官指出,由此可見仲介對此事「挺急於求成的」。法院審理後撤銷2份房屋買賣契約,小華家的房子也拿回來了。不過法官提醒成年人行駛民事權利時務必謹慎,畢竟不是每樁買賣都能撤銷。如果你是父母,該怎麼教才能導正小華的觀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