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

獲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天獲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待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頒布施行。

《條例》明確適用於本市

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

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

養犬行為以及相關管理活動

石美祥 攝(資料圖)

不適用於

軍用犬、警用犬、服務犬

以及專業表演團體、科研機構等單位

因特定工作需要飼養的犬只管理

《條例》明確

城市管理部門

是本市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

負責養犬登記和

收容路面遺棄犬、無主犬

查處養犬相關違法行為

同時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

公安機關

負責查處犬吠擾民、

犬只傷人等侵犯他人權益和

影響社會治安的行為

督促養犬人依法登記

農業農村部門

負責犬只免疫、檢疫管理和疫病監測

監督指導狂犬病犬只以及

犬只屍體的無害化處理等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

有關部門

按照各自職責

共同做好養犬管理相關工作

記者從福州市人大法制委了解到,在《條例》向社會徵求意見過程中,有不少市民尤其是愛狗人士強烈建議要嚴懲虐狗行為,這個建議未被採納

「因為法規調整的是養犬人與養犬人的關係、養犬人與不養犬人的關係,其核心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人與犬之間的關係。所以,《條例》裡關於犬只有收容、遺棄的相關規定,但虐待犬只的相關規定沒有,這塊內容屬動物權益保障,由上位法進行調整。」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嚴孟燦表示。

與此同時,有關每戶限養一隻犬的規定亦是徵求意見中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條例》規定,申請養犬的自然人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是獨立住宅單元或者獨戶居住,每戶限養一隻

條例施行前已經飼養的犬只,屬于禁養犬的,養犬人應當自條例施行之日起60日內將犬只遷出或者送交犬只收容留檢所;屬於超過限養數量的非禁養犬的,養犬人可以自條例施行之日起60日內申請養犬登記

《條例》採納公眾建議

規定養犬人可通過「e福州」等

政務服務平台申請辦理養犬登記

養犬人應到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

動物診療機構

為犬只採集身份識別信息碼

接種狂犬病疫苗

在犬只取得狂犬病免疫證明後

10日內

向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部門

申請辦理養犬登記

據悉,養犬管理的立法工作備受市民關注,至今已接到意見建議5367條。

新聞多看點 此外,想養狗狗的小夥伴請注意 福州正在進行意見徵集藏獒、德國牧羊犬、川東犬、秋田犬擬被列入六城區禁養犬名錄

福州市城市禁養犬名錄

(徵求意見稿)

根據《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立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福州市城市禁養犬名錄製定如下:

一、適用範圍

《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的區域(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

二、禁養犬目錄1.藏獒;2.比特鬥牛梗;3.牛頭梗;4.貝林登梗;5.凱麗藍梗;6.阿根廷杜高;7.巴西菲勒犬;8.日本土佐犬;9.;10.蘇俄牧羊犬;11.德國牧羊犬;12.川東犬;13.英國馬士提夫;14.義大利卡斯羅;15.大丹犬;16.俄羅斯高加索犬;17.義大利扭玻利頓;18.斯塔福鬥牛梗;19.阿富汗獵犬;20.波音達犬;21.威瑪獵犬;22.雪達犬(包括戈登雪達犬);23.尋血獵犬;24.巴仙吉犬;25.英國鬥牛犬;26.秋田犬;27.紐芬蘭犬;28羅威納犬 ;29.德國篤賓犬;30.比利時牧羊犬;31.聖伯納犬;32.大白熊犬;33.體高(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超過71cm以上的犬只。

市農業農村局和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認定的其他禁養犬只。

三、實施時間

《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發布實施後,禁養犬名錄向社會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調整則重新向社會公布。

大家可以在2023年8月30日前

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

電子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

信函方式將修改意見寄至:福州市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福州市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處,(郵編:350007),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禁養犬名錄」字樣。

來源:福州日報、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