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示愛人夫喊「我們是soulmate」 正宮見對話氣炸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女子小蘋(化名)被指控與已婚男同事阿輝(化名)發生不正當關係,兩人不僅互傳「我覺得你比我遇過的人都還要愛我、照顧我、體貼我耶」、「我們是soulmate」等曖昧訊息,她還將住處電子鎖的密碼告訴阿輝,讓阿輝在7天內出入她的住處至少4次。台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判小蘋應賠償阿輝的妻子5萬元較為適當。

▲小蘋聲稱與阿輝的聊天內容,並非是在談情說愛。(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輝的妻子在判決書中主張,阿輝和小蘋是同事關係,小蘋明知阿輝已婚,兩人仍做出如同熱戀中情侶或夫妻關係的親密行為,時間長達1年以上,嚴重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小蘋提告求償60萬元。

小蘋則辯稱,她和阿輝只是同事及好友關係,從未發生親吻、摟抱、傳送曖昧訊息、單獨旅遊、單獨過夜、性行為等事情,兩人的對話紀錄也不是在「談情說愛」;退一步而言,縱使認定他們的行為踰矩,她與阿輝的聊天時間不長,沒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或親密行為,侵害配偶權的情形相對輕微,求償金額明顯過高。

不過,台北地院法官檢視小蘋與阿輝的對話紀錄內容,發現兩人曾互傳「昨天晚上整個睡不好,你會嗎」、「對呀,會想到你」、「我覺得你比我遇過的人都還要愛我、照顧我、體貼我耶」、「我們是soulmate」等訊息,小蘋在2023年8月間還曾將住處的電子鎖密碼影片傳給阿輝,讓阿輝可以自己按密碼進入屋內。

此外,阿輝曾在7天之內出入小蘋的住處至少4次,頻率非低。阿輝作證時提到,妻子發現對話紀錄之後,3人曾相約見面,小蘋有向妻子道歉,並承諾以後不會了。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綜合現有證據看來,阿輝的妻子主張小蘋與阿輝之間有「超友誼」關係,且時間長達1年以上,並非無據,最終裁定小蘋應賠償阿輝的妻子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